文档介绍:一规程三细则题库
一、判断题。
防治水实施细则
老空积水动态监测内容包括水压、水量、水温、水质、有害气体等。(√)
每年雨季前至少组织开展1次水害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矿井延深水平,只有在建成新水平的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拓掘进。(√)
防水闸门必须灵活可靠,并保证每年进行2次关闭试验,其中1次在雨季前进行。(√)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修订1次。(√)
采取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后,可以在防隔水煤柱中采掘作业。(×)
矿井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当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应当清理1次。(√)
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带班领导、班组长和调度员要立即组织撤人,确保安全。(√)
煤矿应当及时掌握本矿及相邻矿井距离本矿300米范围内的采掘动态,将采掘范围、积水情况、防隔水煤(岩)柱等填绘在矿井充水性
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件上。(×)
防突细则
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①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②区域防突措施;③区域措施效果检验;④安全防护。(×)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 √ )
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原则,未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达到要求指标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做到“
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 )
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内的巷道应当
加强支护。( √ )
突出矿井的所有采掘工作面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 )
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巷内甲烷传感器应当安设在距工作面10m以外的位置。( ×)
煤与***突出煤层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必须安设低浓度甲烷传感器。( × )
突出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 )
在钻机回风侧10m范围内应当设置甲烷传感器,并具备超限报警断电功能。( √)
防突地压判断
《煤矿安全规程》对煤矿安全具有较权威的法制约束力,《细则》作为规范性文件,是对《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防治要求的细化
和明确。(√)
开采冲击地压危险的煤矿特别是灾害叠加的煤矿,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摒弃“不愿戴帽”错误观念,正视冲击地压灾害风险,树
立冲击地压可防、可治、能防、能治的理念。(√)
冲击地压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井田局部防范性工作不够系统化,导致后期局部防范和个体防护效果有限。(×)
具有冲击地压研究基础与评价能力的机构是指长期从事冲击地压研究的高校、研究院所及专业公司机构。(√)
具有5年以上冲击地压防治经验的煤矿企业是指建立了防冲管理机构、冲击地压防治制度、费用投入等系统的防冲体系,并对冲击地
压进行了5年以上深入研究的具有冲击地压威胁的企业。(×)
煤或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经评价具有强冲击危险性的煤层,具有严重冲击地压危险,这类煤层不得开采孤岛工作面。(×)
冲击危险性是相对的,在常规开采条件下是无冲击危险的煤层,在特定的高应力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冲击地压。(√)
冲击地压矿井有可能开采的煤层是非冲击地压煤层。(√)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
冲击地压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求煤矿企业必须明确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防冲管理工作的职权与职责。(√)
安全生产标准化
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评分方法》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 )
一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 √ )
二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 )
三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 )
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应加强动态监管。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应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
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应加强动态监管。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应降低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
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煤矿,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立即降低或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
一级、二级煤矿发生一般事故时降撤消其等级。 ( × )
一级、二级煤矿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撤消其等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