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
文档名称:

1、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40KB   页数:2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1、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bodkd 2020/12/24 文件大小:4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1、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北义城镇农村基层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相关制度
(四)综合改革
1、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管理办法
2、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
3、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试行)
4、乡镇收支审批制度(试行)
5、乡镇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试行)
6、乡镇票据管理制度(试行)
7、乡镇财务及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试行)
8、乡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试行)
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减轻农村基层和农民的负担,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关于禁止***吃喝玩乐的有关规定》(泽办发〔2003〕36号文件),结合我县农村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农村基层公务接待工作必须坚持“一要热情,二要节约”的原则,做到礼貌、热情、周到、注重实效。
二、村级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宴请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赠送礼品和安排其他消费。确实需要由村级进行公务接待的,要严格按照村级支出审批程序,遵循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具体接待标准按照《关于禁止***吃喝玩乐的有关规定》(泽办发〔2003〕36号文件)和《加强乡镇机关事务管理,严格招待费支出暂行规定》(泽治办〔2003〕12号)执行。
三、严禁巧立名目用***相互吃请,挥霍浪费。
四、机关干部下乡到农村检查指导工作,不得接受***宴请、礼品馈赠及其他消费。
五、上级机关到农村检查和指导工作,一律不准到营业性的宾馆、饭店就餐。
六、乡镇级以上领导对村进行业务指导或检查,需进行公务接待的,原则上由乡镇统一安排,费用由乡镇承担。
七、有关单位在村级召开的会议费用不得由村级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到村级报销。
八、对于长期驻村或包村的干部,在当地用餐,按实际用餐费用交纳伙食费,并由所在单位给予适当补助。
九、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半年向县级农经管理部门报告一次执行情况,以便监督和检查。
十、对违纪违规继续用***大吃大喝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其行为违反行政纪律的,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十一、本管理办法下发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审计时发现违纪违规继续用***大吃大喝的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和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村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和挪用。
(二)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独立核算,以村建帐,坚持原村级资产隶属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三)充分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村民的意愿,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原则,不得用行政命令强行收帐或实行强行代理。
(四)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搞一刀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泽州县所有行政村。
第二章 乡(镇)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机构设立
(一)乡(镇)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名称为“泽州县XX乡(镇)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以乡(镇)刻制“泽州县XX乡(镇)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和“泽州县XX乡(镇)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财务专用章”印章各一枚。
(二)乡(镇)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由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经管站)站长或副站长兼任。
(三)乡(镇)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指导、监督。
(四)乡(镇)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为本乡(镇)辖区内的村集体(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小组,不得对辖区内服务对象以外的单位开展会计代理服务。
第五条 人员配备
(一)乡(镇)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微机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各一名,中心会计人员数量根据工作业务量大小设置。
(二)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备,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本乡(镇)从事财务工作的原有事业人员中调配,不足部分从本乡(镇)的农村会计中择优聘用,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