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尼联合声明(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 2009/1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联合声明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邀请, 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总理马达夫· 库马尔· 尼帕尔于二 00 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三十一日对中胡锦涛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会见了尼帕尔总理, 温家宝总理同尼帕尔总理举行了会谈。两国领导人在诚挚、友好的气氛中, 就中尼关系发展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一、双方回顾了中尼之间源远流长的友好交往。双方满意地指出, 自 1955 年建交以来, 中尼关系历经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 始终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两等相待、和睦共处、世代友好。双方认为, 巩固睦邻友好, 深化互利合作, 符合中尼两国根本利益和两与发展。双方决定, 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 建立和发展中尼世代友好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同意, 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 相互尊重彼此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 相互尊重和照顾彼此重大关切和核心利益。双方同意, 坚持和平共处、不结盟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 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全方位友好交流与合作, 分享发展经验和机遇, 为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增添活力, 增进世代友好, 实现共同发展。双方同意, 进一步促进两国高层互访和各层次交往, 充分利用现有的外交磋商、经贸联委会、民间合作论坛等机制, 扩大政府各部门、议会、政党、地方和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二、双方认为, 经贸合作是中尼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同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在贸易、投资、信息技术、交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等领域的合作。两国领导人一致同意, 指示双边磋商机制评估双方现有合作领域, 探索新的合作领域,加强协调,向两国高层提出建议。尼方感谢中方多年来为尼经济建设提供的宝贵援助, 热情欢迎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尼泊尔水电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 愿与中方探讨在尼合作设立经济特区,吸引中资企业投资开发。中方表示, 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信誉的中资企业赴尼投资。中方将根据有关项目经济和技术可行性, 在水电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医疗、教育、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向尼方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中方愿继续向尼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进一步开展双边经济技术合作和人员交流,为尼转型期间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双方对中方为尼经济社会发展援建的诸多工程的进展感到满意。尼方表示, 对国家处于转型期的尼泊尔人民来说, 中方持续且不断加强的合作格外重要。中方表示注意到尼泊尔发展面临的挑战, 将尽力为双方商定的合作项目提供适当激励措施和优惠融资。尼方对中方的善意和理解表示衷心感谢。中方表示, 根据中国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作出的承诺, 将逐步给予尼泊尔 95% 的产品零关税待遇。双方同意采取措施扩大双边贸易规模,实现持续、稳步、平衡发展。双方同意, 将发挥两国地理相邻的特点, 进一步加强两国陆路和航空联系, 并通过改善中尼间陆路交通基础设施, 为加强双方交流合作和经贸往来提供便利。中方表示, 支持尼方以农业为重点发展领域, 愿同尼方在种质资源交换、人员培训和共同培育良种方面加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