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苏州市公安局
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司法局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苏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
苏州市妇女联合会
公交发〔2006〕23号
关于印发《保护生命平安出行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委宣传部,各市、区文明办,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监局、综治办、工会、团委、妇联,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部署,
扎实推进我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监局、综治办、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研究制定了《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市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主管部门。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司法局
苏州市安全生产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
苏州市总工会共青团苏州市委委员会苏州市妇女联合会
二 O O 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交通管理宣传教育意见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政法委。
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6年8月29日印发
(共印200份)
关于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公通字〔2006〕38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体市民的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监局、综治办、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研究制定《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载体,以机动车驾驶人、外来务工人员、中小学生为重点群体,以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为基础,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现代传媒,大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苏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通过三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单位实施、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2、交通安全宣传进行政村、进社区、进学校达到100%,进企事业单位达到90%以上;
3、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全市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行为守法率分别达到98%、90%和85%的标准。市区和5个县级市的中心城区三分之一以上的主次干道灯控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建成“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其他区域要分别达到85%和90%以上。城市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因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下降40%以上。
二、宣传主题和实施步骤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总主题为“保护生命,平安出行”。
2006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为“关注交通,保护生命”,广泛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以组织开展《不闯红灯——2006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教育活动为主。
2007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为“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开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建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组织开展以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008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为“迎奥运,文明出行”,组织开展以文明交通、平安出行、为奥运会争光添彩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文明三让”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的具体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发动阶段(8月)
各市分别召开协调会,8月下旬组织举行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活动启动仪式,相关部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至11月)
以组织实施《不闯红灯——2006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主,交巡警部门按照实施不闯红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目标要求开展交通集中整治,实施严格管理,结合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活动,加大路口执法力度,坚持“见违必纠、重者必罚”,在全市形成广泛宣传教育和严管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