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招标编号:屏采公[2013]09号
机电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屏山县)
屏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印制
2013年7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8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8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9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31
第七章评标办法…………………………………………………………33
合同主要条款……………………………………………………40
附件:介绍函格式(见最后页)
第一章投标邀请
根据财政下达计划(计划号:2013110),屏山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屏山县富荣职业中学校委托,拟对机电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屏采公[2013]09号。
二、招标项目:机电设备。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为机械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声明,声明须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鲜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16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屏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办公楼1号楼1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名称鲜章)、单位出具的介绍函原件(介绍函格式见最后页附件,须加盖投标人名称鲜章)给屏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7月30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办公楼1号楼1楼)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屏山县富荣职业中学校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屏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645350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0831——5722606
传真:0831——5722606
电子邮件: 1797378816@
2013年7月1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价格标的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368万元。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4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每包50000元整
交款方式:现场交纳
收款单位:屏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交款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7月30日10时30分。评标结束后,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凭该收据到屏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无息全额退付转账手续(不退现金,不计银行利息)。
5
履约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50000元。
交款方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屏山县富荣职业中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屏山县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