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自检原始记录
 
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自检原始记录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维修保养单位
维修责任人
检验人员
填写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本记录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定期检验。
2、自检实施单位对记录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人、维修保养人员、检查人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如遇记录错误确需更改时,应采用单杠划去原始数据,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
4、"自检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划合格符号"√"或不合格符号"×";若无此项目时,划"/"。"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自检记录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是否安全给出的结论,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记录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按照GB7588-1995及以前标准生产的电梯,注明"★"号的项目允许不检验。
二、管理要求
1、本记录须由维修保养单位盖章确认。
2、本记录须由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检验机构在维修保养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受检单位需提交本记录复印件备存。
三、检验现场条件
1、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四、检验依据
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五、声明
1、本自检记录内容只涉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中电梯定期检验基本检验内容与要求,其它情况未考虑。
2、本自检记录仅作为一种推荐性范本,供有关单位参考使用。
设备注册代码设备类型
使用单位代码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安全管理人员电话
规格型号控制方式
额定载重量Kg额定速度m/s
层站数层站门是否经过改造是[]否[]
制造日期/改造日期产品编号
制造单位/改造单位
维修保养单位
联系人电话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备注
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结果检验结论
: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3)(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修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
机
房
(机器设备间)(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
,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3),,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标志。
(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