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编制组北京 “住宅建筑规范”建筑专业相关章节讲解?第4章、外部环境?第5章、建筑?第7章、室内环境?第9章、防火与疏散?第10章、节能《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编制组北京 第4章外部环境《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编制组北京 ?良好的外部环境是保证住宅具有卫生、健康的内部环境和良好居住生活品质的外部条件。?配套服务设施、交通、空间关系与场地利用等都是住宅的功能延伸。?本章立足以人为本,安全、卫生(健康)、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为目的。?反映住宅外部环境的功能、性能的最基本的要求。?以现有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基础,结合现行标准规范中有关的强制性条文以及相关研究与实践。《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编制组北京 相邻关系 公共服务设施 道路交通 室外环境 竖向主要内容《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编制组北京 相邻关系 公共服务设施 道路交通 室外环境 竖向《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编制组北京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 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 2h的标准; 2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h的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编制组北京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建筑气候区划Ⅰ、Ⅱ、Ⅲ、Ⅶ气候区Ⅳ气候区Ⅴ、Ⅵ气候区大城市中小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日照标准日大寒日冬至日日照时数( h)≥2≥3≥1 有效日照时间带( h) (当地真太阳时) 8~16 9~15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注: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 m高的外墙位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编制组北京 1、住宅日照的必要性?阳光是中国传统居住文化的基本要素?住宅日照是现代城市规划体系建立的直接动因之一?住宅日照与室内环境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衰减比较?国内外的对比(日照标准是普遍采用技术标准内容之一) % % 细菌 % % 苯 32% % 氨阴面房间阳面房间《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编制组北京 我国与部分国家确定住宅间距基本依据及规定内容对比法规形式法律效力管辖范围规定内容详细程度中国标准规范强制性国家/地方日照时间原则中国香港条例或规例强制性地方高度与角度限制详细中国台湾技术规则非强制性地方日照时间原则日本建筑基准法强制性国家/地方日照时间详细韩国条例强制性国家日照时间/间距原则澳大利亚标准规范非强制性地方日照时间原则前苏联标准规范-国家日照时间原则美国立法强制性地方-详细瑞典--国家日照时间原则法国标准规范强制性国家日照时间原则德国条例-地方日照时间/间距- 英国公共卫生法/立法-国家/地方日照时间/高度与角度限制原则/详细据此,分析《居住区规范》编制的过程可以看到,以日照作为确定住宅《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编制组北京 世界上采用日照时间或基于日照的间距标准作为住宅间距基本标准的国家为数不少,如原苏联、原西德、美国的部分州、法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另外,英国、香港等国家地区是通过控制窗户外其他建筑的遮挡角度来间接实现日照标准,还有一些欧洲国家以日照时间为基础,采用间距系数作为标准,并以一定的法规形式确定下来。《日本建筑标准法》?时间带: 冬至日 8 点到 16 点(北海道 9 点到 15点)的时间带。?测定水平面: 低层居住用地: 米; 其他地区为 4米?其他地区的建筑物高度超过10 米,并在规制区域产生落影的情况,也必须遵照以上五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