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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筑工程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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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筑工程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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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筑工程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宁波市建筑工程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标准
(讨论稿)
为了规范宁波市建筑工程经济技术指标的计算,依据《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 则(试行)》、《宁波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宁波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定》(甬 规字〔2010) 122号)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1术语和定义
1) 房屋及组成
指人工建造,并供人居住、工作、娱乐、储藏物品、纪念或进行其它活动的空间场所, 一般由基础、墙、门、窗、柱、梁和屋顶等具有承重和围护作用为主要构件组成的永久性建 筑;房屋包括主体房屋、房屋附属设施和房屋围护物。主体房屋包括普通房屋、地下室等建 筑物;房屋附属设施位于房屋主体结构之外,包括廊、阳台、飘窗、室外楼梯、台阶、露台 等;房屋的围护物包括围墙、栏杆等。
2) 房屋主体结构
指房屋中,由组成结构的梁、板、柱等主要构件相互连接而构成的,形成能承载房屋荷 载的空间体系。主体结构必须具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稳定性,以确保承受房屋本 身及其附属设施的各种荷载。如:房屋框架、柱、承重墙、梁等。
3) 自然层
指房屋室内地坪±0以上,,按楼板或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4) 层咼
指下层地坪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上面之间的垂直距离。顶层房屋层高不包括隔热层的厚 度。
5) 净高
指房屋下层地坪或楼面到上层楼板底面或构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6) 架空层
指建筑物中仅以结构体作为支撑、无外墙围合(围护结构)的敞开空间层。一般为底层 架空,架空部位为通道、水域或斜坡等。
7) 夹层(附层)
指房屋自然层内未形成完整楼层结构但属于房屋整体结构的局部楼层。
8) 插层
指位于房屋两自然层之间与房屋整体结构不相关联而加插进去的局部楼层。
9) 技术层
指专用于为安装布设水、电、暖、卫系统等设备和管道且供人员进入操作、检修用的空 间层(包括设备层、转换层等)。
10) 结构转换层
指房屋中对上下采用不同结构类型进行转换的楼层。
11) 避难层(避难空间)
指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中,因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
12) 阁楼(暗楼)
指利用坡形屋顶(人字梁顶)的上部空间(闷顶部分)的那部分使用空间。
13) 斜面结构屋
指设计建造时房屋的顶层部分是坡形屋顶结构,且与房屋整体结构连为一体,可供人居 住和日常活动的空间。
14) 过街楼
指底层(部)有道路通过的楼房或上部贯通、底层局部为通道的相连楼房。
15) 骑楼
指建在道路(街、巷)旁,部分底层面积用作行人公共通道的房屋。
16) 设备间(房)
指幢内(独立的)有具体明确的用途,用于设置各种应用设备以及进行综合布线交接的 房屋,包括配电、变电、有线网络、电信等用房。
17) 室外设备用房
指供空调外机、热水器组等设备搁置检修,与房屋内部或阳台不相通的对外敞开位于房 屋主体结构外的空间。
18) 水箱间
指建有储水池和机械设备的房屋,用殓建造的水箱或储水池不属此范围。
19) 屋顶楼梯间
指沿楼梯通道到达屋顶,突出房屋屋面,四周有围护结构,有顶盖,供顶层维修或安全 出入用的房屋。
20) 屋顶电梯机房
指沿电梯井通道到达屋顶,突出房屋顶层,有顶盖,供设置、停放、检修升降电梯的房 屋。
21) 门厅
指房屋中位于出入口处、用于接纳和疏散人流、物流及联系各主要使用空间、辅助使用 空间和其它交通空间等的交通枢纽空间。
22) 前室
指设置在进入消防电梯、防烟楼梯间或无自然通风的封闭楼梯间之前的过渡空间。
23) 廊
指联系房屋的水平交通空间。指与房屋相连、有上盖,供行人通行的通道。廊的基本类 型有:双面空廊、单面空廊、柱廊、架空通廊、檐廊、挑廊、回廊、门廊等。
柱廊:有顶盖和支柱,供人们通行的水平交通空间。
架空通廊:以两端房屋为支撑,有围护、无支柱的架空通道。
挑廊:挑出房屋外墙的,与房屋相通,有顶盖、有围护(栏杆)、无支柱的水平交通空 间。
回廊:在房屋门厅或大堂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门廊、门斗:指房屋门前突出的有顶盖和支柱(或墙)的通道。门廊、门斗必须具备与 房屋相连通,有永久性的、结构牢固的顶盖;以柱支撑顶盖为门廊,是开放式的建筑空间; 以墙支撑顶盖为门斗,是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过渡性建筑空间。
檐廊:设置在房屋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一般两端有围护、无柱、且有平台(应 高出室外地面一个台阶以上)。
24) 阳台
指与房屋相连相通,有底板、永久性上盖、围护结构等,供人们活动、休息及晾晒衣物 等用途的房屋附属设施。
25) 露台(平台)
指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屋面或由房屋底层地坪延伸出室外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