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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浙江公务员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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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浙江公务员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doc

上传人:仅仅三声 2021/2/27 文件大小:3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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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浙江公务员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
  浙江公务员的车改补贴标准是多少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浙江公务员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浙江省温州市委办、市府办下发《关于浙江省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车改范围: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
  《意见》称,此次公车改革要使公务用车费用有较大幅度下降,按照“近程货币化,远程市场化”要求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拍卖处置除省管领导干部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以外的所有公务车辆;浙江省温州市区(含功能区)范围内公务交通,实行限额货币补贴,其他远程及重大应急公务交通,通过市场化方式保障。县(处)级领导干部远程公务可向服务企业租车,其他涉改人员以公共交通方式解决。
  本次车改的范围为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含上述机关单位主办的协会、学会等)和市级功能区中除省管领导干部用车、必须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以外的所有公务车辆。
  医院、学校公务用车不参加改革;公安、检察院、法院、国安、劳教所等单位,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经费不在地方财政列支的部门暂不参加车改;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有企业车改政策执行。离退休人员原用车待遇不变。
  列入车改范围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都要成立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车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处室及相关人员,摸清涉改人员、公务车辆、公车开支等基本情况,填报相关报表并于4月30日前报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车改单位在完成车辆上缴、驾驶员分流处置等工作后,于次月起向涉改人员发放用车补贴,6月底前完成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
  补贴对象:
  县(处)级及以下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近程货币化:车改单位涉改人员在浙江省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及市级功能区)从事公务活动,其公务交通按职级实行限额货币补贴。
  补贴对象:县(处)级及以下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补贴标准: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繁忙程度,经车改单位正职互评、市级领导测评、车改领导小组审定,将车改单位分三类核发补贴。
  从正县实职到科员、办事员按其职务层级划分为7个车贴档次,每人每月最高补贴3100元,最低为300元(详细补贴见附表)。
  公务用车补贴在车改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车贴为公务活动交通费用,不计入个人工资性收入,全部存入市民卡专用账户,用于跟交通有关的支出,如加油、保险、汽车维修等费用,不可提现或挪作他用。
  涉改人员退休(退职)、辞职或调离车改单位的,自正式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停发车贴;涉改人员职务发生变化的,自职务变动的次月起按新职级标准发放车贴;新调入车改单位人员符合有关条件的,自调入次月起发放车贴。车改单位工作人员因病休、事假或其他缺勤,连续在15天以上的,停发当月个人公务用车补贴。
  远程市场化:市区外公务活动租车按规定报销
  车改单位工作人员在浙江省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及市级功能区)外从事公务活动的公务交通,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保障,并按规定报销费用。
  保障方式:县(处)级领导干部可向公务用车服务公司租车,并实行节约奖励政策,提倡和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