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视我国的湿地保护工作——以江苏、浙江、上海湿地为例任青萍* 摘要: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从循环经济的发展角度来看,在经济增长中注重保护湿地的生态环境,可以实现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循环,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长远要求。本文在论述湿地的重要作用及保护湿地的必要性基础上,针对长三角地区湿地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果进行深入分析,并结合国内外在保护湿地方面的成功经验,对加强长三角地区湿地保护工作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要进一步完善立法,把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纳入法治轨道; 要进行协调共管,对湿地保护工作实行统一合作机制;应该增大投入,为湿地保护工作解除经济上的后顾之忧;同时要加强教育,使湿地保护工作得到公众广泛支持。关键词:湿地湿地保护生态环境 1971 年2月2日,国际社会在伊朗的拉姆萨尔召开“国际湿地保护会议”,发布了著名的《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又称《拉姆萨尔公约》(简称《湿地公约》),于 1975 年12 月21 日开始实行,公约总部设在瑞士的格兰德。《湿地公约》对湿地所下的定义为:湿地是指天然的或人工的、长久性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湿原、泥炭地和水域地带,带有静止的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为咸水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 6米的海域(所有季节性或常年积水地段,包括沼泽、泥炭地、湿草甸、湖泊、河流及泛洪平原、河口三角洲、滩涂、珊瑚礁、红树林、水库、池塘、水稻田以及低潮时水深浅于 6 米的海岸带等,均属湿地范畴)。我国是世界上湿地类型齐全、数量较多的国家之一,全国现有湿地 6594 万公顷,其中天然湿地 2790 万公顷。1992 年7月31 日我国正式加入《湿地公约》以后,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取得了较大成绩。目前,我国已建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 353 处,近 40%的自然湿地纳入了保护范围,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已有 21 处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目,面积达 303 万公顷。我国还计划在未来 10 年里,新建保护区 333 个,使湿地保护区的总数达到 686 个,保护区面积占天然湿地总面积的90%以上。一、湿地的重要作用及保护湿地的必要性(一)湿地的重要作用湿地与人类的生存、繁衍、发展息息相关,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湿地不仅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具有巨大的环境功能和效益。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依赖湿地生存、繁衍的野生动植物极为丰富,其中有许多是珍稀特有的物种,是生物多样性丰富的重要地区和濒危鸟类、迁徙候鸟以及其它野生动物的栖息繁殖地。在 40 多种国家一级保护的鸟类中,约有 1/2 生活在湿地中。中国许多湿地是具有国际意义的珍稀水禽、鱼类的栖息地。湿地也是重要的遗传基因库,对维持野生物种种群的存续,筛选和改良的物种,均具有重要作用。湿地的生态系统、多样的动植物群落、濒危物种等,在科学研究中都有着有重要价值。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防洪抗旱、调节气候、控制污染、控制土壤侵蚀、维系生物多样性、美化环境等多种生态功能,被誉为“城市绿肺”和“地球之肾”,受到世界的广泛关注。湿地在蓄水、调节河川径流、补给地下水和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