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化工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破产原因法律问题研究——兼谈我国破产原因的完善
姓名:魏东东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民商法学
指导教师:孙加瑞
20100603
破产原因法律问题研究摘要我国年《企业破产法》对年《企业破产法孕》就破产原因做出了重大的修改,笔者在联系发达国家有关破产原因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企业破产司法的实际状况发现新法仍然存在较大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笔者开始了本问题的研究。本文严格遵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狻;逻辑思路展开研究。具体而言,本文从结构上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先对破产原因问题进行了简要介绍并提出问题,该部分主要包括开展本研究的价值和意义,即破产原因基础问题研究。本部分中笔者先界定了破产原因的概念,探索了破产原因的本质、特征、分类及意义几方面问题,然后从债权人的角度、债务人的角度以及社会经济秩序的角度分析了研究破产原因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⒕龆ㄆ撇贫鹊囊蛩亍⑺痉ü讨械破产原因等问题的研究,得出破产原因制度设立时要实现破产原因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第三部分为分析问题,先简要指出了我国新《企业破产法》取得的历史性进步,但本部分还是着重分析了我国新《企业破产法》在破产原因规定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本部分以全面的观点,并结合发达国家破产立法,综合运用了比较的方法和分析的方法,从破产法理论上分析了“不能清偿”,“资不抵债汀巴V怪Ц丁钡墓——兼谈我国破产原因的完善
成要件及其相互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剖析了我国新《企业破产法》在破产原因立法上的不足和缺陷。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从我国企业破产实践的角度对新《企业破产法》中破产原因规定所面临的实践性不足问题作了相应的分析。第四部分为解决问题部分,笔者对新《企业破产法》中破产原因的再完善和重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期冀这些建议或意见能够对我国的破产原因完善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词:破产原因,不能清偿,资不抵债,停止支付,破产行为Ⅱ
騉嗵脾唧疘田匮艘册’咖珞疌瞦¨甌醯缸痑碼”炒瘦莑,,甇瑃”В¨В甋甌,甧..
骸甤静,.В甌盓:В,一
导师签名:么础保密论文注释:本学位论文属于保密范围,在时解密后适用作者签名:垄塾堇:作者签名:邈煎:盅幺::笸:堡日期:塑ィ后停核耗ǎ北京化工大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日期: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北京化工大学有关保留和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研究生在校攻读学位期间论文工作的知识产权单位属北京化工大学。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学位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允许采用影印、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本授权书。非保密论文注释:本学位论文不属于保密范围,适用本授权书。
不合格商事主体一市场竞争失败的“残渣”清除出市场,从而保证由那些运行言引自主性、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和开放性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对于市场经济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的作用都离不开竞争规律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中,竞争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有竞争必然就有胜利者和失败者,对于竞争中失败的主体就需要法律做出允许其退出市场的机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商事活动参与者市场退出机制主要包括非破产清算和破产清算两种类型。非破产清算是指企业不因破产而解散的各种清算。非破产清算产生的原因有期满解散、自行提起解散和被行政机关依法撤销等,我国非破产清算主要由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及有关行政法规做出规定。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社会上存在大量的经济主体是市场存在的前提,对于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而言,通常会有两部比较完善的商事法律制度作为标志:—部是公司法,另一部就要数破产法了。如果公司法是为合格商事主体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经营活动而设置的准入机制,那么破产法就是为那些出于各种原因致使经营陷入危机的商事主体退出市场而设置的退出机制。这两种机制,如同为市场经济安装的过滤器,将那些不合格、可能危害市场秩序和影响市场效益的良好、资本充足的商事主体共同组成市场经济主体,进而保障市场经济高效、稳健、繁荣的发展。破产法对于商事主体市场退出机制的规范,主要体现在破产原因制度上。破产原因好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