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1、术语和定义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 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 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 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 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两类。
集中供水率: 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 伸工程供水人口占该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供水人口指某 区域农村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取高值,下同。
自来水普及率: 某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 延伸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 下同)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 水总人口的比例。
水质达标率: 分为水样水质达标率与水样覆盖人口水质达标 率两种。水样水质达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 GB5749 要求的样本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水质覆盖人口水质达 标率是指水样的所有检测水质指标符合 GB5749要求的样本对应
工程供水人口数占总样本对应工程供水总人口数的比例。
供水保证率:农村居民取得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可靠程度。
2、基本规定
农村饮水安全, 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 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 和供水保证率 4 项。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 4 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
4 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 只要有 1 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 全,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见附录 A。
对未实现基本达标要求的评价指标, 当地政府及有关部
门应督促指导供水单位采取适宜措施,限期达标。
1的规定
表1农村供水工程分类表
工程类
型
集中式供水工程
分散式供水工
程
分类标
准
千吨万人供水工程
千吨万人以下供水工
程
设计供水规模》
1000m3/d或设计供水
人口》1万人
设计供水规模V
1000m3/d 且 20 人W 设
计供水人口V 1万人
设计供水人
口,V 20 人
、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 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供水入户,水量充足,
水质达标;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宜连续供水, 供水入户,
水量充足,水质达标或基本达标。
3、指标评价
水量,包括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家庭小作 坊生产用水量以及居民点公共用水量等,不包括规模化养殖畜 禽,二、三产业及牧区牲畜用水量。
对于年均降水量不低于 800mm且年人均水资源量不低于
100001的地区,水量不低于 60L/ (人*d )为达标,不低于 35L/ (人*d)为基本达标;对于年均降水量不足 800mm或年人均水资 源量不足1000m的地区,水量不低于 40L/ (人*d )为达标,不 低于20L/ (人*d)为基本达标。
对于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量评价应根据工程实际
供水能力与供水人数测算,并结合用水户问询等方式进行。
据一定时间内水窖、水罐等分散式储水设施设备的储水量 或能获取的水量与供水人数测算,并结合用水户问询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