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华西证券红利来五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公告
华西证券红利来五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推广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非常感谢您对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我司管理的系列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关注和信任。现将即将发行的华西证券红利来
五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推广事宜公告如下:
管理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推广机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集合计划管理期限为5年,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本集合计
划可展期。展期需遵循《华西证券红利来五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合同》第20部分集合计划的展期部分的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分A\B两类份额,A类份额(优先级份额)表现出
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的特点,属于低风险等级产品,适合风
险承受能力较低、追求稳健收益的合格投资者; B类份额(次级
份额)获得剩余收益,带有适当的杠杆效应,表现出风险较高、
收益较高的特点,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高,追求较高收益的合格
投资者。
第一期推广期: 2013年10月21日到2013年10月25日(A类份
额规模接近或达到约定的规模上限时,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参与
申请,并根据“时间优先,金额优先”的原则确认参与份额;B
华西证券红利来五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公告
类份额的发行日期为A类份额结束发行的次日,当B类份额的规模
接近或达到约定的规模上限时,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参与申请,
并根据“金额优先”的原则确认参与份额)。
两类份额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A类份额(优先级份额):
名称:华西证券红利来五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
代码:BA1022
A 类份额采用周期运作方式,投资期限为 6 个月。参与 A 类
份额的委托人,持有 A 类份额周期为 6 个月。每个运作期到期前,
管理人提前在指定网站公告下一期产品的起始日、产品到期日、
规模上限、预期年化收益率及参与安排。委托人参与本集合计划
A 类份额时,可向推广机构申请设置自动参与每个运作期,委托
人申请自动参与后,每个 A 类份额运作期满,委托人可自动参与
下一运作期。
第一期预期收益率:R=7%/年
A类份额预期收益率并不是管理人向客户保证其资产本金不
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A类份额可能出现净值
损失。
第一期发行规模上限: 9亿份
参与最低金额: 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最低参
与金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超过最低参与金额的部分必须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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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整数倍,追加参与最低金额 10 万元人民币。本集合计划
推广期和存续期委托人不超过 200 人。首次参与指提出参与申请
的委托人在参与之前未曾持有过本集合计划的情形。
参与方式:客户为首次申请参与本集合计划,需签订电子签
名约定书(如已在推广机构签署过,无须再次签署),并前往推
广机构指定场所签署本集合计划《风险揭示书》和《资产管理合
同》。有关详细的参与手续,请咨询各推广机构网点或客户服务
热线。
二、B类份额(次级份额):
名称:华西证券红利来五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
代码:BA1023
本集合计划 B 类份额承担一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