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招商证券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八个开放期公告
根据《关于同意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招商证券基金宝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机构字函[2005]38 号)的有关规定及《招
商证券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招商证券基金宝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相关约定,招商证券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
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规模不得超过 30 亿份,并即将迎
来第八个开放期。现将开放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开放期为 2007 年 5 月 18 日-5 月 24 日的五个工作日,
其中 5 月 24 日为 T 日。
2、本次开放期间,管理人接受客户参与本集合计划。本次开放
期内,如果本集合计划规模接近或达到本集合计划规模上限(30 亿
份)时,管理人于下一工作日停止接受参与申请并公告,但继续接受
退出申请。计划规模接近或达到规模上限的当日,管理人对投资人的
参与申请单编号按照“从小到大”进行排序后逐一确认,超规模上限
的参与申请将被退回,投资人参与申请是否成功以 2007 年 5 月 24 日
清算结果为准。具体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及相关网点咨询。
3、本次开放期间,参与价格按“未知价”原则确定,即以 T 日
(5 月 24 日)的净值作为客户的参与价格。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