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天津商业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我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研究
姓名:王双庆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民商法
指导教师:齐恩平
20080501
摘要近代社会中,不动产登记制度不仅是财产交易有序化的条件,还是物权制度赖以生存的基础。只有在完备的登记制度之下,绝大多数不动产物权彳‘得以设立和有序流转。不动产登记在物权法中占据重要地位,是近现代各国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和不动产的公示方式。年我进行了总体的规定,但尚不完善,建立一套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已迫在眉睫。本文就不动产登记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探讨,并针对我制度中的缺陷提出了完善的建议。本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制度的现状和不足:夜欢羌侵贫鹊墓建缺乏体系性;夜欢羌侵贫刃姓芾砩ú式衔Eê瘢我制度内容缺失。第二部分,是对各种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比较与评析。该部分采用比较的方法,对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进行阐述,对契约登记制、权利登记制和托伦斯登记制进行分析和评价,以期对我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第三部分,也是本文的重点,指出了对我制度从八个方面着手进行完善的具体构想,主要是通过对国外法的借鉴和对目前物权法的比较分析,提出了个人的观点。首先,构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体制:统一不动产登记机关;统一不动产登记程序;统一不动产权属证书。其次,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阅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责任赔偿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再次,区别总登记和初始登记;建立登记请求权;不动产实质审查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最后,对新的不动产登记类型,包括不动产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制度进行了具体的阐述,并提出了相应的制度设计加以完善。不动产登记;物权法;缺陷;完善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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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跃B帷发表论文、参加科研情况说明以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发表论文、参加科研情况说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农地征收中政府行为的合理性分析及规制,改革与战略,年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的几点思考,现代经济探讨,年月不动产登记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河北企业,年参加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失地农民相关问题研究钅亢牛作者同意授权天津商业大学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并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以供查阅和借阅。同意学校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一
不动产物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形式,也是各制度对交易安全和社会财产秩序影响较大,现代各国都十分重视。我国长期只重视对不动产的行政管理,而极少从物权法的角度探讨不动产的登记问题,导致我国长期权属不明、产籍不清现象十分普遍,不动产物权纠纷日益增多,且类型多样,而国民所面对的却是理论上的困惑和法律适用上的混乱。《物权法》的通过与实施,对于不动产登记进行了总体上的规定,对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确立与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我立法仍然极不完善,存在着诸多制度上的缺陷,《物权法》对一些问题尚未解决,如登记机关不统一,行政色彩过于浓厚,一些重要的登记类型尚不完备,登记的程序制度和实体制度存在着重大问题等,急需立法进一步予以完善。笔者从对我制度的现状及分析入手,通过对其他国家典型立法例的分析与比较,找出值得我国借鉴的成功立法经验,进而提出八点完善建议:统一不动产登记机关;统一不动产登记程序和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阅制度的构建;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责任赔偿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区别总登记和初始登记;建立登记请求权;不动产实质审查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对新的不动产登记类型,包括不动产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制度进行了具体的阐述,并提出了相应的制度设计加以完善。刖舌.‘.—
,其母制度与子制度、子制度与子制度之间必须有很强的逻辑性。我制度是比较混乱的,虽然年月通过的《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进行了专门规定,但仍然是较为粗略的,对相关问题基本上只是原则性规定,对于我制度混乱局面的贡献是较为有限的。我立法散见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内容杂乱甚至矛盾。我相关的法律主要有:《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渔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等;行政法规主要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私有房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