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九章微生物分类
第一节微生物分类的单位与命名
第二节微生物分类的依据与方法
第三节微生物的分类系统
第一节微生物的分类单位与命名
一、微生物的分类单位
二、微生物的命名
一、微生物的分类单位
微生物分类的目的:把各种微生物按照它们的亲缘关系分群归类,排成系统,以便于人们对微生物进行鉴定和交流。
微生物的主要分类单位:界、门、纲、目、科、属、种、变种、亚种(小种)、型、菌株(品系)
种是最基本的分类单位
常用的几种分类概念
种:亲缘关系较近的微生物有机体的集合,它们在进化发育阶段上有一定的共同形态和生理特征。现代分类学上规定种内菌株的DNA同源性≧70%
变种:从自然界分离到的微生物纯种,如果与典型种之间存在某些特征的差别,而这些特征又是稳定遗传的,则可将这一纯种称为典型种的变种。如枯草芽孢杆菌的黑色变种。
小种(亚种):实验室中获得的微生物变异型称为小种或亚种。
型:自然界存在的差异较小的同种微生物的不同类型,称为型。如结核分支杆菌依其寄主的不同可分为人型、牛型和禽型。
菌株(品系):来源不同的同种微生物的纯培养,均可称为菌株。
群:有些微生物的特征介于两种微生物之间,我们把这两种微生物及其中间类型统称为一个群
二、微生物的命名
命名的方法:国际法规命名,即林奈所创立的双名法。
双名法的规则:微生物的学名依属和种而命名,由两个拉丁字或希腊字或拉丁化了的其它文字组成,属名在前,为名词,开头字母大写,是该微生物的主要特征。种名在后,为形容词。如:us aureus, Streptomyces albosporeus(Krainsky) Waksman et Henrici, us sp.(spp.), Bacillus subtilis
微生物分类的依据
形态特征:个体形态(形状、大小、染色反应等)、群体形态(菌落特征、液体培养特点等)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