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海洋渔业技术学
第十一章渔具渔法选择性
主要内容
第一节世界渔业兼捕、抛弃问题
第二节渔具选择性的定义及研究方法
第三节拖网渔具网目选择性
第四节刺网渔具的选择性
第五节拖网渔具选择性装置
第一节世界渔业兼捕、抛弃问题
一、兼捕、抛弃的定义
二、兼捕、抛弃的原因及分类
三、世界范围内的兼捕、抛弃概况
四、兼捕、抛弃的影响
五、解决兼捕的主要措施
一、兼捕、抛弃的定义
兼捕的定义:
Alverson等(1994)将“兼捕”的不同定义归纳为三种:
非目标种类被最终保留并出售的渔获;
由于经济原因、合法性原因以及个人考虑原因被抛弃的不同种类、不同大小或不同性别的渔获;
非目标种类被保留、出售以及所有被抛弃的渔获。
第一种定义被许多学者所采用,以此从捕获和保留的其它种类中区分目标种类,这个定义与澳大利亚学者常用的“副渔获”(By-product)的定义相近;第二个定义被普遍运用于东北太平洋、西太平洋和美国的一些渔业中,这一定义更倾向于抛弃;自Saila(1983)采用第三种定义以来,这一定义在世界范围内运用较为广泛。Pascoe(1997)认为兼捕是在一种以特定种类为目标种类的渔业中,附带捕获的其它种类。附带捕获既包含了非目标种类,也包含了目标种类中不需要的规格、性别的渔获。
抛弃的定义:
通常在作业过程中,没有达到作业者、管理者或者市场要求而兼捕到的渔获最终被倒入大海,抛弃问题就随之形成。理解抛弃应注意几个问题:
在许多渔业以及对兼捕的研究中,兼捕和抛弃的定义有时是一致的(Pascoe,1997),这里的抛弃并不是一些学者认为的海洋资源浪费的含义,因为非目标种类的抛弃并不是海洋资源浪费的唯一原因,例如渔船上加工渔获所产生的垃圾也被抛弃丢入大海,但这一部分与这里所述的抛弃不是同一问题;
兼捕问题之所以收到关注,部分也是因为抛弃问题以及抛弃所造成的死亡率引起的,因此,很多旨在解决兼捕问题的措施实际上是针对抛弃问题制定的,例如挪威政府明文规定,必须上岸所有捕获的渔获;
研究渔业的抛弃问题除了从生态方面着手以外,也应通过经济学分析找出抛弃问题的经济原因进而制定相应的经济措施,虽然国外有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分析,但是并没有引起广泛的注意和必要的重视。
二、兼捕、抛弃的原因及分类
从根本上来讲,引起渔获抛弃的原因可以划分为三类:
(1)捕捞过程中捕获的非目标种类的渔获抛弃;
(2)为了遵守配额制度所规定的最小上岸尺寸或上岸量而作出的配额抛弃;
(3)进入市场前筛选保留高等级渔获而抛弃受损渔获。
从根本上讲,渔业抛弃问题还是由渔业生产者的经济和市场考虑所决定的,按这种方法划分,抛弃渔获可以分为两种:
不同渔获种类的经济价值不同而引起的抛弃。
因市场考虑而导致的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