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汽车保险理赔误区近年来,我国已经进入汽车时代,汽车保险业务的好坏,不仅事关保险公司自身的经济效益和发展,也影响的保险职能作用的发挥及社会效益的实现,对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很多车险理赔时遇到的问题其实是在投保时就注定要发生的。汽车保险产生的前提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 使人们寻找设法对付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措施,但是,对于预防和控制显然是有限的,于是人们想到了经济补偿,而保险业就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补偿措施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可以说,没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就不会产生保险, 并且人类社会越发展,创造的财富越集中,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就越大,就越需要通过保险的方式提供经济补偿。一汽车保险理赔五大误区分析: 现在许多车主都有这样的体会:“购车险易,理赔难。”从当初轻松购买车险, 到最后麻烦办理理赔,都会被理赔程序折磨的够呛。其实是他们不了解理赔步骤, 对汽车保险理赔存在一定误区,只要详细了解理赔步骤,做的心里有数,车险理赔也没有想象的那么难。误区一:先修理后报销有些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其实这说明他们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其实, 出险后应首先打 110 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 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案例:陈先生上个月买了一辆海马 3开了不到两个星期由于一时不当心在停车时跟车库门发生了刮蹭,导致了左边前、后门不定程度的损坏,漆面也受到严重的破坏。由于修车心切,陈先生没有第一时间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而是选择了去修理厂修车,等了一个礼拜后,陈先生总算拿回了自己的“新”爱车,这时陈先生才想到保险公司,心想自己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这次修车费用,可没想到保险公司只承担了 75% 。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误区二:事故责任大包大揽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在进行认定时,有的车主“不怕”承担责任,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在责任认定中,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一定不要承担,切记不要对责任“大包大揽”,避免留下后患。误区三:出事当然要全赔消费者往往喜欢进入一个误区,认为我买了保险,出了事故就得全赔。其实根据保险条例,并非所有的事故都能得到全额赔偿。据了解,通常投保人在买保险时,往往只投有风险和强制购买的保险,一旦出现全责理赔,保险都要扣除 20 %的不计免赔率,即只赔 80 %,其余归投保人承担。投保人要想得到全额赔偿,前提条件是只有购买“不计免赔附加险”。实际上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也不是一定就可以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 这些免赔率是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的。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理赔证件不全等等,保险公司会加扣免赔率。对于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保险公司通常认为难以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