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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guoxiachuanyue 2021/4/23 文件大小:3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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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五章 公 安 工 作 的 基 本 方 针 和 基 本 政 策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一、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 群众相结合。
1、所有公安业务工作都必须遵循的共同指导原则。 2、内容:党 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
3、它完整地表述了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 者的关系,反映了我国公安工作的重要特色和优势。 4、党委领导 下的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各个方 面,被公安法规所确认,并体现在公安人员的纪律中。
二、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内涵
(一)指在党委的领导下,把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与人民群众的 积极主动精神结合起来。 (二)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结合, 是在公安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双方目标一致基础上的结合。这种 良好的结合关系建立在双方自觉的基础上。 (三)专门机关与广大 人民群众的结合,是以公安机关为主导的全方位的结合。
三、建立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的社会工程。
(一)建立健全警民沟通的信息网络
(二)建立健全一体化的治安社会防控系统 使社会治安管理维护工作转化为全体社会公民的责任,尽可能多 的依靠发动全社会力量去解决。
(三)建立健全保安科技装备使用机制 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形成群众参与和技术装备共 同构成的安全防控报警与快速反应网,积极推广适用于民间的公 安科技,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四)建立健全警察公共关系途径渠道
四、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创新途径
(一)树立民意主导警务的群众工作理念
(二)建立开门评警群众工作长效机制 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 本标准,建立为民考评的绩效考评体系。
(三)掌握“三懂四会”群众工作方法 “三懂”,指的是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 “四会”、指的是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 发动。
(四)完善开放型的公安工作社会监督大格局
1、完善社区民警和窗口单位民警向辖区群众和服务对象述职制 度。
2、整合人大、政协、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监督职能。
3、构建检法机关司法建议、新闻媒体监督、 “政法民声热线”等 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4、畅通群众投诉、信访举报等渠道。
5、全方位、多角度征求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
6、积极落实事务办理工作责任机制、群众意见研判机制、监督成 果运用机制和群众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把公安工作置于社会 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
、公安政策的概念 1、公安政策,是党和国家的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是党和国 家为实现公安工作目标而制定的指导公安工作的行为准则。 2 、 公安政策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权威性和规范性。 二、公安政策的作用
1、指导作用:指明基本方向、 基本要求和基本做法 2 、规范作用: 人民警察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3、调整作用
(1)对人民群众有调动治安积极性的作用 (2)对违法犯罪分子 有遏制、制裁及促使其转化的作用。
(3)对公安机关有强化其职能的作用。 二、五项基本的公安政策
(一)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政策
1、含义:(1)严肃:就是执法必严;对于那些严重的刑事犯罪分 子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2)谨慎: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光明磊落和对人民 高度负责精神的体现。
2、关系:(1)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 2) 严肃要以谨慎为保证,谨慎要服从严肃的要求。
3、认真贯彻
(1)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政策的总精神就是不枉不纵。 (2)其具体 应用就是坚持稳(准备) 、准(准确)、狠(严厉打击),在稳准狠 中,“准”是关键。
(二)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
1、含义( 1)从重: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在量刑幅度以内 从重处刑。(2)从快: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理 案件的时限以内迅速地审结案件。
2、注意( 1)对象: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2)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重从快的前提是依法。 (3)
并不意味着对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一律从宽或不予处罚。
(三)宽严相济政策
1、含义:(1)宽:宽大、宽缓和宽待,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①非犯罪化,指本来作为犯罪处理的行为,基于某种刑事政策的 要求,不作为犯罪处理。②非监禁化,指某一行为虽然构成犯罪, 但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非监禁刑或者采取缓刑、假释 等非监禁化的刑事处罚措施。③非司法化,轻微案件,被害人自 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非司法化,是对轻微犯罪案件 在正式的刑事诉讼程序之外得以结案的一种方式,体现了对轻微 犯罪的宽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