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3年第2期(总第71期)
遂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 2013年3月31日
县领导刘大春、邱秀华到县农医局调研
近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大春,县政府副县长邱秀华到县农医局调研。县卫生局党委书记黄建华等陪同。
刘大春、邱秀华等领导认真听取了县农医局新农合工作情况汇报,与县农医局班子亲切座谈,了解了我县新农合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基金管理、目前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情况。
座谈中,刘大春、邱秀华对农医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农医局抓好新农合基金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参合群众受益水平等提出了希望,对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县药品配送制度筑牢门诊统筹基金
“安全网”
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工作,加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保障参合农民的用药安全和门诊统筹工作平稳运行,防范基金风险,同时,让参合群众切实感受到门诊统筹工作带来的实惠,近日,遂川县卫生局组织农医局相关人员在草林、大汾、泉江、新江等乡镇召开乡村医生、村干部、农医所工作人员、医院院长等座谈会,就门诊统筹药品配送制度进行了不同层面的调研活动。
药品配送制度,其实质就是药品按量定单位实行统一配送,即村定点医疗机构按门诊统筹补偿中发生的药品费总额,其中75%要由确定的药品配送公司配送国家基本药物内的药品,每季由农医所分别对辖区内的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量(新农合信息系统中提取数据)和药品配送量(药品配送公司提供增值税票和提货单)进行统计,没有按量完成配送的,差多少扣多少。这样一来,乡村医生就会按实际门诊补偿人次进行补偿,如要弄虚作假,结果就是多配回药品(国家基药)而非现金,这对其毫无意义。此方案在提请县管委会领导研究通过后,在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新农合实施方案中予以规定。
为确保药品配送制度落实到位出成效,药品配送公司及乡村医生双方共同签订药品配送协议,实行协议化管理。协议对各自的责、权、利予以明确。药品配送公司务必严格按照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提货单在国家基药目录范围内做好药品配送、过期药品等责任承担工作;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实际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配回75%的药品;乡镇农医所在每季度对辖区内的乡村医生门诊统筹补偿中发生的药品使用和药品配送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县农医局;县农医局根据统计数量,对没有按规定配送药品的,在下拨的补偿款中扣除差额部分的金额。
该县从2008年作为全省14个开展门诊统筹工作试点县之一,针对乡村医生没有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前提下,要推行此项工作,监管难度非常大,经过充分调研和酝酿,就把实行药品配送工作这一措施作为对村级诊所的监管手段。运行以来,门诊统筹基金安全运行,无论从基金的使用和就诊人次上都反映了这种监管手段的有效性。今年,该县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县23个乡镇的乡、村两级全面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
县农医局就2013年门诊统筹药品配送工作
深入调研
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工作,加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保障参合农民的用药安全和门诊统筹工作平稳运行,防范基金风险,同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门诊统筹工作带来的实惠,连日来该县卫生局组织农医局相关人员就门诊统筹药品配送制度进行了不同层面的调研活动。
一是该县农医局组织人员到大汾、草林、新江、泉江等乡镇召开由乡村医生代表、卫生院长、农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