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街道党工委工作制度
一、党工委主要工作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落实者和实施者,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马列主义、_____思想、*****、“****”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________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和作风建设。了解、反应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管理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街道办事处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8、领导街道办事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
9、街道党工委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村(社区)基层单位党的工作。
10、积极完成高新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工委会议制度
(一)组织与规定
1、党工委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由党工委书记主持,书记有事长期外出或有紧急情况需召开会议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主任主持召开,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2、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成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确定列席人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方可召开;研究人事问题时,必须有三人之二以上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
3、集体的决议一旦形成,党工委委员个人无权改变党工委会的集体决定,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应在党工委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决定违反的言论和行动。
4、党工委委员个人无权决定由街道党工委决定的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及时向党工委汇报。属于委员个人职责范围内应当解决的问题,要积极主动,敢于负责,迅速处理。
5、党工委会议所作决定的内容,与会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漏,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党工委做出的决定、决议,由党政办公室通知各有关科室和人员执行,由分管的党工委成员负责检查落实。
(二)议事原则
1、党工委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时与会同志应充分发表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委员应该服从多数人的意见,自觉维护、坚决贯彻集体的决议、决定。
2、党工委会议在讨论决定问题时,为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对少数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并准予保留;意见分歧较大的,除特殊情况外,不急于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行决定。
(三)议事要求
1、提出议题的人,事前应充分作好发言准备,有关问题还应提供必要的文字材料。
2、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发言应做到中心突出,观点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