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入住纠纷处理方法(doc 8页)
入住纠纷“重点”转移 物业收费呼唤规矩
去年很多楼盘入住纠纷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进入2002年不过十余天,三起有关物业收费的纠纷又风波骤起,让人不禁疑惑:是买房的纷纷扰扰吸引了人们太多的目光而忽略了“养房”的问题,还是入住后纠纷的“重点”开始转移到了“养房”上——
祸起物业收费 非常事件接二连三
镜头一
地点:鹏润家园
1月5日晚7时20分,五六个不明身份的黑衣人突然闯入位于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的鹏润家园2501房间,手拿木棒、铁棍以及玻璃瓶、烟灰缸等物,将屋内的4名业主暴打一通。这4名业主均是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建组的人员,两名男业主因伤势较重,被送往医院。
镜头二
地点:安立花园
1月4日下午2时30分安立花园物业公司会议室。安立花园写字楼部分业主质疑写字楼物业收费过高问题,与物业管理公司激烈舌战。同时在场听取意见的有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和市、区小区办的人员。一位写字楼业主说,他每年要为购买的房子交纳物业费9万多元,加上空调费、取暖和制冷费、车位费、电费、水费等费用每年至少要花费15万元以上。他说,,比附近几个写字楼的
物业费都高。
镜头三
地点: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
城北一个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几名业主找律师咨询物业费中某些项目的收取是否合理。这些2001年11月才入住的业主们提出,按照《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中修、大修、更新、改造费用应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建筑安装工程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的维修费用,不得向产权人收取,也不得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而在保修期内业主支付的物业费中还是包含了“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小修”的费用。
物业收费成为焦点
应该说,引起以上几起物业管理纠纷的原因各不相同,但矛头都是指向物业收费。据报道,鹏润家园小区的打人事件起因于停车费。2001年12月20日,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
将小区停车费用进行了调整:地下车库费用为每辆车每月680元,并称禁止不缴纳费用的车进入园区。而业主们则认为,小区的物业管理公约上明确写着车位价格为每月150元。如果每月收680元,一年下来就是8000多元,难以接受。而且开发商也未出示有关部门的收费许可,并且未征求业主的意见。于是双方矛盾愈演愈烈。
而安立花园物业费的纠纷则使写字楼物业收费问题浮出水面。据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按照目前的法规,高档住宅和写字楼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写字楼由于水电气热消耗大,人和物流量大,所带来的能源费用高。而电梯、水泵等设备的成本和维护费用基本上差不多,因此对面积相对较小的写字楼来说,处于“大马拉小车”的状态,摊到每个业主的物业费便相对较高了。
而有关物业收费项目的质疑则表明业主从物业管理公司收费的合理性上升到了对法规制定合理性的高度。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京平提出,小区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在保修期内,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应由建设单位来承担保修义务,承担在保修期间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因此,不得向产权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