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规范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促进学校依法办学,切实推行阳光招生,积极推进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强区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2014年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招生原则
。在招生过程中,确保学龄儿童入学权利,合理、合法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
。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完善招生录取工作机制,重视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入学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
二、招生要求
,制止择校乱收费
学校应在招生工作开展前通过校园网及张贴招生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内容包括招生政策、计划、服务区范围、报名时间及随带材料等,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切实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坚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民办学校须严格遵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规范收费,公办学校要切实执行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严禁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规定的任何费用,禁止收取任何与入学相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增加学生选择权
在科学合理划分学区的基础上,尽可能为学生创造条件,有更多自主选择学校的机会,满足其个性化发展需要,为全面素质可持续发展营造宽松平和的氛围。进一步推进杭十中和惠兴中学的联片招生机制,提高优质资源的覆盖面和利用率;进一步推进基地学校招生工作,为有特长潜质的学生提供发展机会;进一步推进公办小学招生双学区制,在教育服务区对应原学校的基础上,满足学生选择其它就近学校入学的需要。
,提升教育软实力
家长和教师的升学理念直接影响孩子对学校的认识和选择,甚至影响到整个社会的舆论导向。因此在招生工作中需要从专业的教育工作者角度,设计系列家长与教师的升学理念培训方案,通过举办家长学校、衔接教育指导、招生政策解读、教师观点报告、升学案例研讨等形式,从教育的科学性、规律性和学生身心发展的需求等方面,积极宣传就近入学的合理与优势,选择适合孩子成长而非最热门学校的重要性,坚持在招生第一线分享专业的见解,降低家长的浮躁焦虑情绪,提升教师的升学指导能力,为学生发展助力。
,推进教育均衡化
积极发挥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在招生方案确定前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招生方案确定后,搭建多途径招生沟通咨询平台,通过学校开放日、入学政策咨询会、教师教育理念大讨论、代表、委员教育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人士宣传今年上城的招生形势和招生政策。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基层学校主动向社会公布今年的招生细则与招生特色,让有不同教育需求的社会各界人士在上城都能找到适合他们的教育服务。
三、招生纪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文化科目笔试、面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一经查实,取消学校当年参加评先评优的资格,追究学校校长及分管负责人的直接责任。
基地学校为加强特色建设,可招收一定数量特长学生,须向教育局上报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将特长生招生学校报省教育厅报备,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对外招生。招生名额和特长项目以教育局公示的文件为准,招生过程中只允许进行特长项目的测试,一律不得进行文化科目考试。严格禁止学校以特长生名义招收文化生,一经查实,削减该校相应年级保送生名额。
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启动,严格禁止提前组织招生,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争抢优秀生源,严格禁止以提前签约的方式确定生源。一经查实,教育局在对各校三年发展评价中,将其作为重要内容,降低学校发展性评价等级。
四、招生安排
序号
日期
工作安排
责任单位
1
2月28日
2014年上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信息发布及意见征询活动
义务教育科
2
3月1日
幼小衔接主题活动
学生成长支持中心
3
3月3日
2014年上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媒体通报会
办公室
义务教育科
4
3月6日
民办学校招生情况媒体座谈会
各民办学校
办公室
义务教育科
5
3月8日~4月14日
民办小学预报名
各民办小学
义务教育科
6
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