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7
文档名称: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doc

格式:doc   页数:1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6/12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工作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项办理的依据、许可条件、申请要求、受理工作程序和要求、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业务流程、业务文件和记录以及相关流程。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评审、决定、送达、归档、期满换证、变更、补领证书、注销证书的办理。本事项由市局实施。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0 年7月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 年8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 年7月9 日国务院第 440 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005 年9月 15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80 号令发布《关于印发<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范> 的通知》 2006 年9月 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质检监[ 2006 ] 413 号)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09 年3月 11 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2009]21 号 3 许可条件 有营业执照。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申请要求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主体条件 a) 申请人应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等; b) 申请人在其住所外设点生产的, 生产地应具有负责人营业执照或该生产地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并由其上级法人单位与其一起申请,上级法人单位为申请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申请人的注册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申请人应是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 具体产品见表 ) 的生产企业,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的产品。表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发证产品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 1 钢管脚手架扣件可锻铸铁铸钢 2 钢板冲压扣件- 申请人责任 a) 申请人应理解掌握《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许办[2009]21 号的规定要求;应按《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的《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的核查要点进行自查,是否具备取证条件。《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在 网上可浏览或下载。 b)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工作标准 条款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c) 申请人应在 网上填报申请事项,网上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申请书填写要求和示范文本。 d) 网上打印的申请书用 A4 复印纸。提交的资料中单位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应准确, 与表 中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一致。 e) 此事项的受理时间将以受理大厅收到全部材料的时间为准,此时间将标注在为您开出的受理通知书上。 f) 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 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g) 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 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按照行政机关告知的评审期限完成接受评审的准备工作;在接到受理人的取证通知后,按照取证时限及时取证。 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新办(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