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T -2002
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T —2002
前 言
GB/T 1000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通用符号
——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第3部分:运输服务符号
——第4部分:体育运动符号
……
本部分为 GB/T 10001的第 2部分,对应于 ISO 7001:1990《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英文版)及ISO 7001:1990/Amd.l:1993(英文版),与 ISO 700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根据 ISO 7001重新起草。
本部分中有关滑雪及缆车方面的图形符号选自 ISO 7001,符号为:轨道缆车、大容量空中缆车、小容量空中缆车、单椅式空中缆车、双椅式空中缆车、三椅式空中缆车、四椅式空中缆车、关上安全杆、打开安全杆、关上过顶安全杆、打开过顶安全杆、步行游客必须下车、滑雪者必须下车、抬起滑雪撬前端、滑雪缆车、陡坡滑雪缆车、双列纵队排列、三列纵队排列、四列纵队排列。
本部分部分代替 GB 10001—1994《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即有 16个符号选自 GB 10001—1994:洗衣、干衣、熨衣、棋牌、卡拉OK、舞厅、桑拿浴、按摩、游泳、乒乓球、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壁球、网球、健身,其中8个图形符号作了修改:棋牌、桑拿浴、按摩、游泳、乒乓球、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
根据实际需要,本部分还新设计了15个旅游服务用图形符号:国内直拨电话、国际直拨电话、团队接待、残疾人客房、客房送餐服务、订餐、摄影冲印、商务中心、电子游戏、缓跑小径、垂钓、划船、骑马、射击、狩猎。
本部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国家旅游局、清华大学工艺美术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亮、白殿一、陈元桥、何力、何杰、安姚舜、陈永权。
原标准于1988年首次发布,1994年修订时将GB 3818—1983及GB 10001—1988合并。GB/T 10001.1—2000和 GB/T 10001.2—2002共同代替 GB 10001—1994。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1 范围
GB/5 10001的本部分规定了旅游设施与服务的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以下简称图形符号)。
本部分适用于旅游景点、服务设施、运输工具及其他公共场所,也适用于出版物及其他信息载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000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000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5566 图形标志 使用原则与要求
3 图形符号
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见表1。
4 颜色
图形符号的颜色应遵照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