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df

格式:pdf   页数:3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df

上传人:1793540367 2014/7/28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公告编号:2013-041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BOT 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 10 月 22 日,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衡阳市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签订了《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BOT 项目特许经
营协议》。现将本协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项目为 BOT 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在
建设、运营、移交等一系列过程中,因存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
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等因素,尚存在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本协议签订后,由于项目实施将存在一段时间的建设期,预
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收入和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甲方: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称“衡阳城管执法局”或
甲方)。衡阳城管执法局为衡阳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独立行政执法
的工作部门,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衡阳城管执法局作为政
府部门单位,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乙方: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乙方)。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协助乙方以划拨形式取得土地,
并提供给乙方项目使用。甲方应确保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地使
用土地。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或提前终止的条件下,项目建设用地的土
地使用权由甲方无偿收回。
(2)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 1000 吨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厂,设两条焚烧线,采用炉排炉工艺,两台余热锅炉配套一台汽轮
机,汽轮机额定负荷为不小于 15 兆瓦。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垃圾
焚烧发电厂的主体工程与设备、配套工程和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
等。
(3)若当垃圾供应超出本项目的一期处理能力 30%以上时甲方
可以启动后续工程(二期工程)的建设,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 500 吨/
日。乙方有取得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权的优先权。
2、项目公司及投资概算情况
(1)乙方作为通过招标确定的本项目的投资单位,将在本协议
书签署后在衡阳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衡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亿人民币。项目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和产业政策的要求,负责做好本项目的选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
究、环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等,并在特许经
营期内拥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及收益权。
(2)衡阳项目总投资额概算为 4 亿元人民币,待项目建设完工
后由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核定项
目实际投资额。
3、特许经营期限及公司权益
(1)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不含建设期),从
试运营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 10 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合同签
订后 28 个月内垃圾发电厂试运行,因项目核准推迟或甲方原因导致
的开工和投产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建设期相应顺延。
(3)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拥有本协议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