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一、三会
(一)团员大会
团员大会是团的基层组织最高权力机构。主要任务是:
1.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团的建设、团的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则等;
2.讨论团员在学习、生活、工作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中如何发挥模范作用;
3.贯彻执行党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决定团支部重要工作和活动计划,制定工作制度;
4.研究团员、青年的要求和意见,向有关方面反映团员、青年利益的问题;
5.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6.讨论接受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7.听取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8.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它按照团员大会的决议、同级党的组织和团的上级组织的决定精神,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它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团委批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带头学好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规则等;
2.经常向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情况,汇报请示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主持支部各项日常工作;
4.组织实施支部各项活动;
5.召集开好团员大会和团小组长会,协调好团支部各方面关系;
6、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的成长和生活情况。
(三)团小组会
团小组不是团的一级基层组织,它应在团的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和部署下开展工作,任务一般包括:
1.组织团员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2.执行上级团委指示和团支部决议,完成团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3.组织团员开展各种合适的活动;
4.按时收缴团费;
5.做好团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工作和团结教育青年的工作;
6.协助支部讨论酝酿支部选举、鉴定团员、奖励或处分团员、接受新团员等,并提出初步意见;
7.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小组长是团支部指定或团小组推选的团员小组负责人,也是团小组会的召集人。团支部委员应编入一个团小组,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自觉接受团小组长的领导,在团小组的组织生活中接受教育。
二、两制
(一)团员年度注册制度
,没有年度团籍注册标志的团员证不能证明团员资格。
,注册时间为:在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注册,须向院团委申请,经院团委同意后方可调整注册时间或延长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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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处理包括暂缓注册。限期改正和不予注册,团内除名。组织处理不是团纪处分,暂缓注册不计入本人档案,但不予注册,团内除名需将处理决定装入本人档案。
(2)暂缓注册,限期改正。暂缓注册时间为三个月。
①经评议确定的“经帮助能够合格”的 团员应予以暂缓注册。
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予以暂缓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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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团内职务以下团纪处分或行政处分时间到评议注册时间不足六个月者;受留察看处分的团员察看期间暂缓注册。
,个人总结不认真,有抄袭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