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水土参考资料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docx

格式:docx   大小:83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水土参考资料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cby201601 2021/8/4 文件大小:8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水土参考资料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1、培训人员学历、资历和专业要求(附录1)
2、水保方案编制资质变更证明材料(附录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保 障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将水土 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移交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管理的通知》(水保[2008]329号), 制定本办法。
笫二条 单位资质 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应申请加入中国水土保持 学会,成为学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按照本办法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 (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等级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业务。
第三条个人资质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资质管理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I,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上岗证书》 (以下简称“上岗证书”)方可开展工作,同时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知识更新培 训I。
第四条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持甲级资 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各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乙 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省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市级及以 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管理主体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负责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资格证书的 颁发、降级和吊销等证书管理文件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理事长签发。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具体承担资格证书的申请受理、审 查、颁发、延续、变更等管理工作;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受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委托 承担甲级资格证书的初审和乙、丙级资格证书的申请受理、延续及变更的审查、 日常检查等具体管理工作。没有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 乙、丙级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承 担。
第六条 管理原则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总量控制。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根 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务的需求等情况确定不同时期的持证单位控制总量,对符 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择优发放资格证书。
第七条征求意见 资格证书的颁发、延续、处罚等应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 门的意见。
第二章 资格证书的申请、审查与颁发
第八条甲级资格证书条件申请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独立法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 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注册资本不 少于500万元(或开办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持有上岗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达20人以上, 其中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3人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6 人以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相关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中,所学专业为水土保持的须 有3人以上,所学专业为水利、资源环境和其它土木工程专业的须各有2人以上, 为概(预)算专业的须有1人以上。
(四)持有乙级资格证书2年以上,近2年内独立完成并通过省级水行政主 管部门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不少于5个。
(五)有与承担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