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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全员竞岗和人员分流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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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全员竞岗和人员分流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6/2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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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乡镇卫生院全员竞岗和人员分流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新的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定此实施方案。一、岗位设置在市编制部门核定的总编制数内, 以能够满足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职能任务为依据,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 以医、药、护、技、公共卫生等岗位为主体, 确保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 80% , 公共卫生服务岗位应不低于总岗位的 20% , 中医药岗位应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 25%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二、人员竞岗(一)竞岗原则平等竞争、择优上岗。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 采取选聘上岗的方式, 形成激励机制, 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优化组合,择优聘用。(二)竞岗对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和自行聘用人员(8 年以上) 中具有执业( 从业) 资格或具有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与本岗位相应的执业资质者。选聘同一岗位时,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优先聘用。非在编聘用人员竞聘上岗后, 身份不变, 由聘用单位按企业人员参保办法负责参保。(三)竞岗程序 1 、确定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医改选聘领导小组,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聘期为三年。 2、全员竞岗由院长在各乡镇医改选聘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 各乡镇医改选聘领导小组由包保工作组成员及纪检监察干部组成。 3 、制定竞争上岗方案。乡镇卫生院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 拟制本单位设岗方案, 确定每个岗位的选聘条件, 报市卫生部门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4 、确定选聘人员。市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对乡镇卫生院上报的选聘人员,按规定逐人审核、确认。 5 、竞争上岗动员。单位召开竞争上岗动员大会,公布本单位的竞争岗位、职责、权利、待遇及所需人员条件和竞岗办法,做好竞岗前的准备和动员工作。 6 、申报岗位。竞争人员根据单位设置的岗位及本人的条件、意愿申报选聘岗位。 7 、资格审查。由单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申报岗位人员的竞岗资格后, 对其资格和竞争岗位予以公示, 接受监督。 8 、组织选聘上岗。市卫生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采取考试、考核或民主测评、票决等方式, 统一组织选聘上岗。 9 、确定聘用人员。医改选聘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选聘工作会议, 根据考试、考核或民主测评、票决的结果, 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必须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10、签订聘用合同。乡镇卫生院院长与所有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报市人才中心鉴证备案, 实行合同管理。聘用期限原则上为三年,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 聘用期限截止到法定退休年龄。(四)竞岗办法实行“多轮选聘”,即根据岗位设置和资格要求,符合条件人员实行多轮选聘: 1 、首先由本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按岗位设置条件申报选聘岗位。 2 、如本单位还有空余岗位,落聘人员可以根据岗位设置条件选聘空余岗位。 3 、本单位竞岗后仍有空编的情况下,允许其他乡镇卫生院落聘的符合竞岗条件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参与竞岗。 4 、如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竞岗后仍有空余岗位, 自行聘用人员中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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