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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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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6/2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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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9 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9]6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6 号),按照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要求,省政府决定在 30% 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先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从我省实际出发,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加快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二)基本原则。坚持保基本、分步实施的原则。真正为公众提供防治必需、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充分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坚持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的原则。实现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招标采购、价格确定、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各环节的配套衔接,确保制度有效、可持续运行。坚持统筹兼顾、激发发展活力的原则。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坚持综合配套、改革创新机制的原则。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运行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各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实施新机制的有效方式。(三)工作目标。一是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二是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三是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四是合理界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和人事分配制度,转变“以药养医”运行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四)先行实施范围。根据国家关于先期覆盖 30% 的工作要求,确定在全省25个区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 27个县(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先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上县(市、区)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是否纳入实施范围,我省暂不作统一规定,各地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二、主要任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要根据国家部署要求,初步建立起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供应保障和医保报销制度体系;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完善政府投入补助政策;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配套改革。(一)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制定和发布《山东省增补药物目录(201 0 年版农村基层部分和社区部分)》。国家 307 种基本药物和我省 216 种增补药物为现阶段我省使用的基本药物,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先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