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伤赔偿标准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 、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 27 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 25 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 23 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 21 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90% ,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5% ,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0% ,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补足差额 2. 要求: 保留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 停发伤残津贴,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 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5 条。4. 备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 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60% 的,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计算。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 .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 18 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 16 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0% ,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60% ,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2. 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 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 36 条。4. 备注: 本人工资, 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 的,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 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6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计算。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 .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 13 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 11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 2 .要求: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7 条。4. 备注: 本人工资, 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 的,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 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6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计算。工伤级别鉴定标准一级 1 )极重度智能减退;2 )面部重度毁容, 同时伴有表 B2 中二级伤残之一者;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