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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申诉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薇薇安 2021/9/6 文件大小:10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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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申诉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條  目的:為了維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及時發現和處理隱患問題,保障員工與公司管理層的溝通,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從而建立和諧的勞動關係,增強企業凝聚力,提高員工滿意度,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試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在職員工。
第三條  原則:申訴人應根據事實,按照本制度的規定進行申訴,如經查證表明申訴人有欺騙行為的,公司將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申訴受理人應在保密的原則下,對申訴事件給予嚴肅認真對待,保證員工的正當利益不受侵害。
第四條 申訴範圍應在管理部的職能範圍內,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情形:
1、對績效考核及獎懲有異議的;
2、對崗位、職等職級的調整有異議的;
3、對招聘、培訓方面有異議的;
4、對薪酬、福利、考勤方面有異議的;
5、對勞動合同的簽訂、續簽、變更、解除、終止等方面有異議的;
6、對用餐、用車等行政後勤方面有異議的
7、認為受到上級或同事不公平對待的;
8、申訴人有證據證明自己權益受到侵犯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 申訴管道及方式:
1、公司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由申訴人所在的部門經理、管理部相關成員(包括人事專員、廠長等)和總經理組成。
以上申訴受理人均可在許可權範圍內對申訴事項進行解答,如果申訴人接受該答復即可終結申訴。如果申訴受理人無法對申訴作出解答,可按照本制度第六條的申訴處理程式進行處理。如果申訴提交到了管理部,管理部人事專員將負責調查、取證、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參與研究、回饋答復意見等工作。
2、申訴時效為10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即申訴人應在申訴事件發生10日起內申訴,因不可抗力而致逾期者,應向申訴處理委員會申明理由,申請延長申訴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0日.
3、申訴人申訴時需填寫管理部提供的《員工申訴書》(附件一),描述相關事項.
4、申訴受理人應記錄好《員工申訴書》記錄完成後應要求申訴人簽字確認:
5、申訴人在等待申訴事件處理期間應嚴格遵守公司相關規章制度,保證正常上班。
第六條 申訴處理的程式:
1、申訴人應在申訴事項發生之日起10日內到管理部領取《員工申訴書》並儘快填寫完畢交給申訴受理人,即自己的部門經理,申訴人不可代理申訴,且不得越流程作業;
2、申訴受理人應在接收《員工申訴書》後詳細分析申訴事項是否符合本制度申訴範圍的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應當場告知申訴人終止申訴並在《員工申訴書》上注明。如果申訴事項符合要求,申訴受理人應立即告知申訴人自己能否對申訴事項作出解答,如果不能作出解答則應明確告知申訴人,並在《員工申訴書》上寫明由申訴處理程式的後一級進行解答。
3、在申訴人的部門經理層面上,可直接對申訴事項進行調查、處理,申訴人對處理結果滿意的即可終結申訴;如果申訴人對處理結果不滿意可繼續向管理部提出申訴,管理部人事專員負責對申訴事項的調查、取證、回饋等工作。
4、,可繼續向管理部經理提交申訴,任一申訴處理人員均應在10日內對申訴事項作好調查、取證等工作並得出最終結論。如果申訴人對管理部經理給出的結論仍不滿意的,可以在知道申訴結論之日起10日內提出再申訴,10日內不提出再申訴即表示申訴人接受該結論。再申訴時,管理部經理將負責主導工作,申訴處理委員會所有成員應積極討論,以最終結果為申訴事件的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