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京朗坤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公司产品代理商的管理,形成共赢的合作模式,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销售代理商是指以各地(市)区域划分的销
售代理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产品是指由本公司所生产的 LiEMS 系列产
品和自动化产品。
第四条 代理商的权限和代理期限。
1. 以地(市)区域的划分为基础设立代理机构,原则上每个地
(市)区域只授权一家销售代理商,实行区域管理制度。代理商全面
负责所代理产品的销售和维护等事务。
2. 代理商的代理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二章 代理申请管理
第五条 代理商的加盟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性企业。
2. 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完善的经营组织机构、良好的商业信
誉及资信状况。
3. 有一年以上代理销售经验,拥有良好的社会资源和相应数量
的基本客户。
第六条 代理商资格的取得。
1. 申请代理资格的单位可与公司市场部联系获取相关资料,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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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相关代理问题向市场部进行咨询。
2. 申请单位确有意向成为南京朗坤公司产品代理商,须填写《代
理资格申请表》并加盖签章,提交至公司市场部。
3. 收到《代理资格申请表》以后,公司市场部在 3 个工作日内
完成对申请单位资质的初步评定。
4. 初审通过的申请单位需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申请
单位公章)。
⑴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 业务制订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七条 公司市场部经理对提出申请的代理单位进行复审。复审期
限为 3 天。
第八条 通过复审的申请单位与公司签署区域代理协议,成为南京
朗坤公司区域代理商,获得业务代理授权证书。
第三章 代理商的职责
第九条 充分利用自身行业优势和客户资源,运营所代理的产品,
完成代理合同规定的任务额。
第十条 为客户提供售前和售后相关服务,以电子文本形式将用户
信息提交至公司,在公司与客户之间积极协调,及时传达对方的信息
及要求。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公司的代理区域划分,不得擅自跨区域代理,
如有特殊业务确需跨区域开展的,提前报公司备案后,须自行与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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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代理商或者公司总部协商利益分配及市场准入事宜。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公司的销售价格体系,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