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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天门公安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根据《湖北省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湖北省关于做好2011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体检、考察(政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在2011年9月6日上午6:3012:00进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1年9月6日上午6:30以前到市公安局院内集合。
(二)体检项目与标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体检要求:
1、考生必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地点集合参加体检,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能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能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3、考生的通讯工具由专人集中保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视为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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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5、考生体检***、向医务人员透露个人姓名、扰乱体检秩序的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须携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400元,多退少补。
二、考察(政审)工作
(一)考察时间:2011年9月10日至9月16日。
(二)考察(政审)的内容和方法
实地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