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让代表履职更具底气 代表履职平台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近日,河南省潢川县人大常委会以“程序违法”为由,否决了商丘警方终止李万均县人大代表资格的请求。据称,在未得到当地人大许可情况下,李遭商丘市警方通缉,还被关进看守所数天。
众所周知,人大代表依法由选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为保障代表充分履行职务,代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正因如此,潢川县人大常委会向商丘市警方勇敢“亮剑”,大胆说“不”,在凸显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遵从法治权威的同时,更彰显了地方人大依法保障代表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决心和作为。
毋庸讳言,为夯实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基础,多年来各地人大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人大代表的履职保障越来越强。代表法也从物质保障、时间保障、人身司法保障等方面对代表行使职权做了规定,为代表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得益于此,近年来一批积极履职、为民代言的人大代表浮出水面。他们大胆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惮做“直言代表”、“炮轰代表”,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勇于为群众利益鼓与呼,受到选民拥护,得到社会尊重。
在现实中,人大代表因执行代表职务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现象时有发生。他们因为“不懂世故”,成为被监督部门官员眼里的“异类”;他们的一些言行,“冲撞”了能够直接或是间接左右自己命运的官员,即被“穿小鞋”,受到刁难;他们甚至成为“跨省追捕”的对象,遭受打击报复……
这种不公正的遭遇,大大打击了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进而引发不良的“示范效应”。长此以往,“为民执言”的锋芒消退了,“为民请命”的担当不再了,最终沦落为“挂名代表”、“举手代表”,“只要代表名,不干代表事”,辜负人民信任和百姓重托。
如何让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