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贵州省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评估指标体系( 修订) 填报学校:校长签字:填报人:黄婧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2014 年9月23日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小学评估标准初中评估标准分值评分办法具体评价情况全校现实情况全校差距情况得分小学初中小学初中 6 (一) 学校设置与班额( 15) 1. 学校设置 1. 科学规划, 合理布局; 服务半径适宜, 具有可持续发展空间 1. 科学规划, 合理布局;服务半径适宜; 具有可持续发展空间 6 未完全达要求, 酌情扣分科学规划, 合理布局; 服务半径适宜; 具有可持续发展空间达要求 4 2. 规模与班额 2. 班额一般不超过 45人 2. 班额一般不超过 50人6 每有 1 个班班额达到或超过 56 人扣 1分, 扣完为止有2 个班班额超过 61 人以上人 2个大班额两个大班额 3 3. 占地面积 3. 学校占地面积能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2011 年后新建学校生均不低于 20㎡ 3. 学校占地面积能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2011 年后新建学校生均不低于 25㎡ 3 未达标, 不得分现有占地面积 6003 ㎡满足 04 (二) 校舍建设( 30) 1. 校舍建筑面积 4. 生均不低于 ㎡ 4. 生均不低于 ㎡5 达到标准为满分, 达到标准 99% - 80% 为 80% 分值,达到标准 79% - 60% 为 50% 分值, 低于标准 60% 不得分教学楼建筑面积 840 ㎡正在修建的学生宿舍建筑面积 640 ㎡,学生食堂 60㎡,以上总计 1540 ㎡ 1540 ㎡03 2. 学生宿舍建筑面积 5. 寄宿生人均宿舍面积不低于 3 ㎡ 5. 寄宿生人均宿舍面积不低于 ㎡ 3 未达标准, 不得分( 无寄宿生的学校直接得分) 学生宿舍建筑面积 640 ㎡在修建中 640 ㎡00 6. 寄宿生每人一张床 6. 寄宿生每人一张床 1 未达标准, 不得分( 无寄宿生的学校直接得分) 学生还未住进 0 160 1 3. 辅助用房专用教室等 7. 不足 12 个教学班的小学应至少设置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 12 个班及以上小学还应设置音乐教室、美术教室 7. 应设置实验室(理、化、生)、音乐教室、美术教室、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 8 每缺一类专用教室扣 分, 扣完为止( 专用教室全缺的不得分) 只有一个简易的多功能教室、图书室、差实验室, 音乐、美术、技术、计算机、体育器材、心理咨询等教室 1缺6个3 4. 办公用房 8. 有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文印档案室、广播社团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后勤用房等 8. 有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文印档案室、广播社团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后勤用房等 6 每缺一类办公用房扣 1分, 扣完为止有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文印档案室 3差3个2 5. 厕所 9. 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 9. 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 2 未达标, 不得分现有建筑面积 100 ㎡, 生均不低于 ㎡达标 01 10. 硬化防滑, 有防雨设施 10. 硬化防滑, 有防雨设施 1 未达标, 不得分硬化防滑, 有防雨设施达标 1 填报学校:校长签字:填报人:黄婧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