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文件,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对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完整、有效、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内部组织机构,形成科学
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2、创建良好的企业内部经济环境和规范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证财务会
计报告及管理信息真实可靠,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
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强化风险管理,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
护投资者的权益;
4、建立通畅、有效的信息传输渠道,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政
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各种业务和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
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全过程内部控
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涵盖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
风险领域。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
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
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
实现有效控制。
(三)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
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
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013年度,公司进一步修订了《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并建立了《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收发文管理制度》、《内部问责制度》
等一系列制度。
2、组织结构
公司已按照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要求建立了与管理框架体系结构相匹配
的职能部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
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组织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