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开展CDM项目运行管理初步设想
高广生 
2003年1月7日
包括三部分内容
一、基本原则
二、管理和实施机构
三、运行程序
基本原则
CDM的性质
根据KP的规定,CDM是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其部分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机制。
基本原则
CDM的目的
一是协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促进《公约》最终目标的实现;
二是协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其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通过与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合作,获得由项目产生的“核证的减排量”(CERs)。
基本原则
中国开展CDM项目的基本原则
1、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要求。
2、在中国开展CDM项目的重点领域由中国政府确定,目前,以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主。
基本原则
中国开展CDM项目的基本原则
3、实施CDM项目不能使中国承担《公约》和《议定书》规定之外的任何新的义务。
4、在中国开展CDM项目合作须经中国政府批准。
基本原则
中国开展CDM项目的基本原则
5、发达国家缔约方用于CDM项目的资金,应额外于现有的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其在《公约》下承担的资金义务。
6、CDM项目活动应促进有益于环境的技术转让。
基本原则
中国开展CDM项目的基本原则
7、根据缔约方大会的有关决定,CDM项目的实施应保证透明、高效和可追究的责任。
8、在中国境内从事与CDM项目相关活动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均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管理和实施机构
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
协调小组中国开展CDM项目重大政策的审议和协调机构。其职责是:
1、审议CDM项目的相关国家政策、规范和标准;
2、批准项目审核理事会成员;
3、审议其他需要由协调小组决定的事项。
管理和实施机构
项目审核理事会
主要职责是:
1、审核项目管理中心初审合格的CDM项目,特别是项目预计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2、指导项目管理中心的工作;
3、推荐项目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候选人选;
4、向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报告CDM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
5、提出国家CDM项目活动的运行规则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