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有趣的矛盾率与悖论研究
法律中的矛盾律与悖论
韩非子讲过一个耳熟能详的故事。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
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
这就是流传至今的自相矛盾的故事。
当年读到这个故事,主要是着重于做人的哲学和文字的锤炼。学习了逻辑学
课程之后,回想起这个小故事,突然有了新的理解,了解到故事中蕴涵的矛盾律法
则。
结合故事,可以发现,“于物无不陷也”的矛和“莫能陷也”的盾,在同一
时间,同一关系上,是不能同时成立的。所以说,商人的矛和盾硬碰的结果,一
定是一种说法真,一种说法假,绝不可能同时为真。商人这种情况是违反矛盾律
的。用逻辑语言来说,就是在同一思维的过程中,每一思想及其否定不能同时为
真,这就是矛盾律,其公式是:“ A不是非A”。
矛盾律对人们的正确思维的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也就是在同一时间,
同一关系中,对互相否定的判断不能同时肯定。如果违反了这一要求,在同一思
维过程中,对一对象既予肯定,又予以否定,就会出现逻辑矛盾。人们通常所说
的“出尔反尔”、“前言不搭后语”、“自己打自己的嘴巴”,都是思维自相矛
盾的生动写照。
看上去,这个叙述有些故作神秘,难以理解,也毫无必要。不过在生活中,
违反矛盾律的例子还是很多见的。如我们在写文章时,喜欢用“皓月当空,繁星
满天”这样的句子。然而,曹操在《短歌行》中写道:“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绕树三匝,何枝可依?”。曹操观察入微,了解了“月明”必“星稀”的自然现
象,如果我们以“月明星繁”来描写夜空,肯定是闭门造车。又如,文学作品中
有:“巍巍长城,雄伟壮观。她是中国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也是无可匹比的天
然屏障。”这样的句子。长城既然是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就不可能是天然屏障。
这也显然犯上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由此可见,自相矛盾给我们造成的苦恼和困惑让人挠头不已。而且,更深层
次的矛盾会引发更难以理解的问题,这就是被爱因斯坦称作“我们面对的重大问
题无法在我们制造出这些问题的思考层次上解决”的悖论问题。比如罗素悖论:
y={x|x 不属于 x},问 y 是不是 y 自己的元素?从真可以推出假,从假可以推出真,
命题的真假因而不能确定。
悖论指逻辑学中的一类特殊命题。悖论产生的必要条件,是谓词逻辑的主语
与宾语同一,用哲学语言说,是主体与对象同一。与矛盾不同的是,悖论在逻辑
上不能解决,而矛盾可以通过矛盾律消除。
逻辑规律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它从不同的角度保证了人们的思维具
有确定性。而矛盾律的应用领域更是广泛。在我的专业——法学的领域,矛盾律
以及其它逻辑学的基本规律的应用更是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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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矛盾率与悖论研究
法学研究中一个典型的违背矛盾律的例子是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职业律师马
歇尔根据《一七八九年司法条例》接受此案,又以它与宪法相冲突为由宣布它违
宪。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马歇尔的做法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如果《司法条
例》有效力,由马歇尔按此管辖的效力进行的司法行为可以推出它无效力;如果
它无效力,根本就不会有马歇尔的司法行为,则它有效力。这更像是一个“悖论”。
但这个“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