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 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设市城市应当编制 市域城镇体系 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 县域城镇体系 规 划。
确定 城市性质 和 发展方向 ,划定城市 规划区范围 。
提出规划期内 城市人口 及 用地发展规模 ,确定 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 的 空间布局、功能分 区, 以及城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确定城市 对外交通系统 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 主要交通设施的规 模、位置 ,确定城市 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 场的位置、容量。
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 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消防、防洪、环卫 等设施 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确定城市 河湖水系 的 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 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确定城市 园林绿地系统 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确定城市 环境保护 目标,提出 防污措施 。
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 人防建设、抗震防灾 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确定需要保护的 风景名胜、 文物古迹、 传统街区, 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 提出保护措施。 历史文化名城 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确定 旧区改建、用地调整 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 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 的要求 和措施。
综合协调 市区与近郊区村庄、 集镇的各项建设 ,统筹安排 近郊区村庄、 集镇的居住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 ,划定需要保留和 控制的 绿色空间 。
进行 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编制 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