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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佩
学号: 1410060226
班级:2班
专业: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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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搬迁
前言 :
2009 年 8 月陕西凤翔县宁静的夏天被一张张血铅化验单所打破,
8 月 11 日第一例铅中毒被检测出来后,迅速引起了重视,到
8月13
日检测结果显示,凤翔县长青镇孙家南头村和马道口村两个村受检的
731 名儿童中有 615 人“血铅超标”,其中 163 人中度铅中毒, 3 人
重度铅中毒,需要住院接受排铅治疗。①
事件爆发后,矛头直指与马道口村孙家南头村紧邻于 2006 年建成投产的陕西东岭集团冶炼公司, 但其法人代表仍然在强调其企业“排污达标”,当地环保部门也确认这一切主要成因在于东岭公司的排
放,但同时又“认定”其“符合国家标准”。 据报道,东岭冶炼项目在建时,就曾与当地政府约定要对会有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实行搬迁②,但时隔几年后“血铅事件”爆发, 搁浅几年的搬迁工程才得以从新启动,新址距离东岭冶炼公司 1300 多米。这便是震惊全国的“血铅事件”,迟到的搬迁终于得以实现, 但当地居民所受到的伤害已不可挽回。大规模铅中毒早有前兆, 为何迟迟不搬迁?既然要居民搬迁,为何企业选址不能改变?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发展观?
对此各方意见不一,引发全社会对环境问题的思考。
如果我是该企业的负责人我会这样看待这个事件:首先作为企业
负责人我们应该在该厂建成以后就要求村民搬出不适应居住区, 就应该要求当地政府按合同履行义务。 我们只能按合同办事, 该出多少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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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我们就出多少。 对于搬迁的事件我们只能靠政府来办理, 我们一方面能做的就是宣传不搬出不适宜居住区的危险性让村民们知道了解
自己所面对的实际情况。 另一方面我们只能要求有关部门出面办理此事,我们按合同解决相应的资金问题,对于企业内部,我们只能优化我们的生产设备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
如果我作为一个地方官员我会这样认为: 导致此次事件发生的原因一是村民应该搬出环评工作提出的不适宜居住范围, 二是政府工作人员应该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证村民的生活生产不受到影响, 三是该企业根本就不应该在此落地建厂, 四是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应该随时关注该企业和周边的村民的生活发展状况。 对于发生搬迁计划会拖延至今的原因,凤翔县长青镇镇长蒲仪明在 13 日晚县政府的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说: 一是因为长青工业园区规划调整; 二是因为群众故土难离。作为政府官员我们首先考虑的就是怎样把这个地方的人民带领的越来越富有, 怎样使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 此次“血铅超标”事件发生后,我们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