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理论清晰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前提
——兼评华生教授“认沽权证”方案的缺陷与风险之一
南方网讯最近,华生教授在《中国证券报》连续发表了关于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两篇文章,文章中有一些新的提法和观点笔者并不赞同,特此著文对华生教授诸多观点给予回应,同时也借本文澄清一些基本概念。
华生教授的文章开宗明义谈到了一个观点:解决股权分置的原则之一就是“不追究历史得失”,华生教授在两篇文章中用了很多的笔墨论述,大体意思就是“历史是复杂的、历史是不能也不可追究的,不会、不能、也不应该对任何群体进行历史补偿,因为那只会带来更多的麻烦和问题”。总之,华生教授的意思是得到绝大多数流通股股民认同的历史追溯股权调整是不现实的,也是实现不了的。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
第一次看到“不追究历史得失”这个说法时,我十分惊讶,因为在笔者人生成长过程中,记忆深刻的是另一句话,“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
华生教授提出了“不追究历史得失”这个大话题,我也就不得不比出一些历史题目来对比分析。
我们不妨看看改革开放之初,中央是如何解决“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当时,正是敢于直面历史问题,采用各种各样的历史追溯调整补偿的方法,解决了沉重的历史遗留问题,使我们轻装上阵,开始了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
这些具体措施,难道不是“是对某个群体进行历史补偿吗”?政府这样做了以后,难道带来了什么“更多的麻烦和问题”吗?
因此,“不追究历史得失”的原则并不是一个西方经济学原理规定的原则,也并不是政府管理层的原则。
“股权分置”词汇的历史演变
近年来,关于中国股市的理论认识,笔者与华生教授分歧不小,根源在于对“股权分置”概念的不同认识与理解。
笔者作为中国股市的股权分置问题最早的发现者和系统理论阐述者之一,1999年12月发表的《新淘金记》及《中国股市风险大讨论》两篇文章,明确谈到中国股市出现了一种特殊变异性,同一公司内出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股票,并详细论证了这个问题产生的历史、文化、环境、逻辑和经济学理论等原因。
对于这种中国股市的特殊现象与市场结构缺陷,笔者也是有个认识不断深入的过程,在早期的文章中,提出的是“国有股法人股在市场割裂情况下的,对社会流通股的垄断圈钱结构”。虽然啰嗦冗长,但还是比较清晰的反映出了问题本质,要比目前“股权分置”的概念清晰和准确。
但这样的长句词汇,不利于理论探讨和理念传播。后来就想将它简化,想用三四个字形成一个新词汇。陆续曾经用过的词汇有:“股权结构”、“市场割裂”、“股权市场割裂”等等,最后形成“股权分裂”概念。
2003年底,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副主席屠光绍在公开的谈话中,首次认可了中国股市与西方股市存在显著的差异性,承认中将“股权分裂”改动了一个字,用了一个新词汇“股权分置”。随后经济学界的理论讨论都普遍采用了“股权分置”这个词,市场也很快接受了这个词汇,“股权分置”成了大家现阶段共同引用的词汇。
虽然“股权分置”这个词也存在缺憾,但我们也要认识到,任何一个四字词汇都不可能完美地描述中国股市特殊的市场结构缺陷问题。
基本概念未澄清导致杂音
再次讨论“股权分置”的名词概念解释,是因为这一名词解释的缺陷,实际上妨碍了进一步的分析探讨。
对“股权分置”概念,市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