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5 合同编号:
公路绿化工程建设合同(范本)
编制单位:静海县交通局
公路绿化工程建设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静海县交通局公路绿化建设与养护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苗木的购进、栽植及建设责任期(自交工验收之日起3年整)的养护管理
4、工程范围:
第二条工程期限(包括建设工期与养护工期)
1、建设工期:经甲乙双方协商,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工。
2、养护工期:自完工验收之日起至三年后的对应日。
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
1、建设期间,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书进行施工,所使用的苗木质量符合《静海县交通局公路绿化苗木质量要求及查验规程》的相关要求,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苗木发芽率和成活率达到98%以上;各种苗木及草坪应无病虫害,色泽一致。
2、建设责任期内,乙方应认真做好养管工作,养管工作质量应达到《静海县交通局公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的相关要求。
第四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2) 甲方提前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技术说明书。
3) 甲方委派为工地负责人,负责工地管理与信息反馈工作。
4) 在施工及建设责任期养管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的行为提出整改和赔偿要求。
5)甲方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要求进行作业。
6)甲方应在乙方已完工并提出交工验收申请后15日内进行验收计量;在乙方已完成建设责任期的养管工作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后15日内进行验收计量。
2、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承包工程施工过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乙方保证按照施工进度要求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
3)乙方委派为工地负责人,负责工地管理及双方的协调工作,保证年月日前完成树木栽植及绿化工作。
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苗木采购合同或自有苗木相关资料,需要时甲方可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对苗木的品种、质量、数量等重要指标进行现场考察。
5)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在施工及养护过程中,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及安全责任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6)在施工及养管过程中,乙方须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品。
7)乙方接到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技术说明后,应当向甲方报送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须严格按前述计划执行。
8)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不得随意调离,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9)乙方施工质量若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乙方负责无偿进行返工,并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工料责任及工期拖延责任。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根据监理要求及时提供所需资料,工程结束30天内,将资料整理归档,上报甲方。
11)乙方在完成建设工程及建设责任期的养管工作后,要以书面形式分别向甲方提出交工验收申请和竣工验收申请。
第五条计量验收
1、计量工作按照《交通局绿化苗木计量实施细则》进行。甲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