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职工安全行为规范 2010 年3月 II 目次前言……………………………………………………………Ⅲ第一章范围……………………………………………………… 1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1 第三章着装……………………………………………………… 2 第四章工器具使用……………………………………………… 6 第五章特种作业………………………………………………… 22 第六章巡视……………………………………………………… 52 第七章运行操作………………………………………………… 58 第八章钳工作业………………………………………………… 77 III 前言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落实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 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提高职工对现场工作中危险因素的辨别和防范能力, 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可控”和“在控”状态,特制订本规范。本规范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起草。本规范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郑亚鹏许坚郭晓洪王升姬宽亮程丽萍杨占波本规范审定人: 张瑞海本规范批准人: 焦建清-1- 职工安全行为规范第一章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职工在日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准则。本规范是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最低要求, 是在电力生产区域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的强制性标准。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系统各单位。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电力典型消防规程》《安全帽试验方法》-2- 第三章着装第一节通则第1条各企业所有人员进入厂门必须穿着合格的标志工作服。合格的标志工作服是指具有统一的外型款式和颜色、有醒目的大唐徽标和厂名的工作服。第2条本企业所有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不能穿凉鞋、高跟鞋。凉鞋是指前露脚趾或后露脚跟的鞋; 高跟鞋是指鞋跟超过 3 厘米或鞋跟底面积小于 9 平方厘米的鞋。第3条女职工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将长发扎起,发长不得超过衣领。第4条进入生产区域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正确佩带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安全帽、普通工作服、防酸碱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防烫伤工作服、防辐射工作服、各种绝缘鞋、各种保护鞋、各种手套、护目镜、耳塞、口罩和报警器等。第5条各企业使用的安全帽应按照不同工种的人员使用不同的颜色。颜色的划分应遵循以下的原则: 管理干部红色、运行人员黄色、检修人员蓝色、外来参观检查人员白色。第6条各企业使用的安全帽应有以下五项永久性标志: 1. 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 2. 制造标准 3. 制造年、月或使用期限标识; -3- 4. 生产合格证和检验合格证; 5. 生产许可证编号。第7条各企业使用的安全帽必须统一编号,发放时必须造册登记,便于对使用期限和检验管理的监督。第8条各企业使用的普通工作服应按照不同工种使用不同的颜色, 但必须上下衣颜色一致, 全棉质地。在上衣的统一位置设置可以佩带岗位标志的附件。第9条各企业使用的特殊工作服和防护用品必须由有资质的厂家生产,经过企业安全监督部门的审查。第二节安全帽佩戴规范第 10条佩戴安全帽前要检查使用期限有效。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计算,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 24 个月,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 30 个月,玻璃钢( 维纶钢) 橡胶帽不超过 42 个月。第 11条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第 12条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 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应在 25~ 50mm 之间。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直接相连的安全帽或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第 13条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 并系牢, 松紧适度。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第 14条现场作业时禁止将安全帽脱下, 搁置一旁, 或当坐垫使用。-4- 第 15条安全帽使用中要经常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 不论有无损坏现象, 均应报废。第三节防静电着装规范第 16条在油库、氢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值班或作业必须按照防静电要求着装。第 17条工作人员内外衣均必须为纯棉衣服, 禁止穿着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防止静电的产生。第 18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好值班室和工作场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