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股份公司财务务管理制制度
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务管理制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条 为了规范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务行为,
加加强财务务管理和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务通则》和和《工
业企业财务务制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本制制度。
第二条条 公司一切财务务、会计活动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
业财务务通则》和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制度遵照《股份有
限公司会计制制度》执行。
第三条条 本本制制度适用于公司本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务管理工
作,同时也是控股、参股子公司财务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各子公司为独立核
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和制制度,参照本本制制度自行制制订具体的财务务管
理制制度。对于本本制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
执行。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四条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加
速周周转,提高效益。
第五条条 公司的财务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务计划的制制
订、审批、实施、检查查和和分析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务管理工作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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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条 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
金。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
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 2000 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
票结算。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
白条条抵现。
第七条条 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 、支票领取支票领取:::
(1) 凡领取支票,先填制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
由有权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2) 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 10000 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
序的用款报告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 领取人应办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 未及时报帐者财务务人员员及时督促,并有权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 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 、支票管理支票管理:::
(1) 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 准确掌握帐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
(3) 出纳人员员应每日编制制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变动动表。
(4) 出纳人员员应于月末填制制“银行帐户余额表”,送交财务务经理批准后呈呈
报总会计师。
(5) 按时于月末填制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交财务务经理审核,对未达帐项要
认真查查对,及时入帐。
(6) 支票和和公司印鉴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条条 预付货款和和定金,必须根据合同办办理,经由审批权权限的领导批
准,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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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条 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条件支付购货款或工程进度款,经由审批权权限
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条条 对外投资等资本本性开支的审批、、、使用、使用、、、实施顺序、实施顺序
1、 对外投资的拨付,由规划部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告实施步骤提出股
本本金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