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构筑物满水实验规定
一、水池满水实验前必备条件
水池满水实验是水工构筑物重要功能性实验,满水实验前必要具备如下条件:
(1)池体混凝土或砖、石砌体砂浆已达到设计强度规定;
(2)池内清理干净,池内外缺陷修补完毕;
(3)现浇钢筋混凝土池体防水层、防腐层施工之前;
(4)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池体施加预应力且锚固端封锚后来,保护层喷涂之前;
(5)砖砌池体防水层施工后来,石砌池体勾缝后来;
(6)设计预留孔洞、预埋管口及进出水口等已做暂时封堵,且经验算能安全承受实验压力:
(7)池体抗浮稳定性满足设计规定;
(8)实验用充水、充气和排水系统已准备就绪,经检查充水、充气及排水闸门不得渗漏:
(9)各项保证明验安全办法已满足规定;
(10)满足设计其她特殊规定。
二、水池满水实验准备
(1)选定好干净、充分水源;注水和放水系统设施及安全办法准备完毕。
(2)有盖池体顶部通气孔、人孔盖已安装完毕,必要防护设施和照明等标志已配备齐全。
(3)安装水位观测标尺;标定水位测针。
(4)准备现场测定蒸发量设备。普通采用严密不渗,直径500mm,高300mm
敞口钢板水箱,并设水位测针,注水深200mm。将水箱固定在水池中。
(5)对池体有观测沉降规定期,应选定观测点,至测量记录池体各观测点初始高程。
三、水池满水实验规定
(一)池内注水
1.向池内注水宜分3次进行,每次注水为设计水深l/3。对大、中型池体,可先注水至池壁底部施工缝以上,检查底板抗渗质量,当无明显渗漏时,再继续注水至第一次注水深度。
2.注水时水位上升速度不适当超过2m/d。相邻两次注水间隔时间不应不大于24h。
3.每次注水宜测读24h水位下降值,计算渗水量,在注水过程中和注水后来,应对池体作外观检查。当发现渗水量过大时,应停止注水。待作出妥善解决后方可继续注水。
4.当设计单位有特殊规定期,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二)水位观测
1.运用水位标尺测针观测、记录注水时水位值;
2.注水至设计水深进行水量测定期,应采用水位测针测定水位。水位测针读数精准度应达l/10mm;
3。注水至设计水深24h后,开始测读水位测针初读数;
4.测读水位初读数与末读数之间间隔时间应不少于24h;
5.测定期间必要持续。测定渗水量符合原则时,须持续测定两次以上;测定渗水量超过容许原则,而后来渗水量逐渐减少时,可继续延长观测。延长观测时间应在渗水量符合原则时止。
(三)蒸发量测定
1.池体有盖时可不测,蒸发量忽视不计。
2.池体无盖时,须作蒸发量测定。
①现场测定蒸发量设备,可采用直径约为50㎝,高约30㎝敞口钢板水箱,并设有测定水位测针。水箱应检查,不得渗漏。
②水箱应固定在水池中,水箱中充水深度可在20㎝左右。
3.每次测定水池中水位时,同步测定水箱中蒸发量水位。
四、水池渗水量按下式计算:
                     
A1
               q= —〔(E1-E2)-(e1-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