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考勤处罚通知
【篇一:公司关于规范考勤的通知】
公司关于规范考勤的通知
为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现对相关考勤规定重申如下:
1、请假:
员工需事前履行完请假手续,管理人员需将假条交企管部备案;
普通管理人员请假不超过 3
天的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批生效,超
过 3
天的须经总经理签批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须经总经理签字,超过
3 天的须到人力
资源部备案。
2、公事外出:
员工因业务需要而离开岗位的,需在 “员工去向牌 ”中填写清楚去
向,并告知部门负责人;
员工到其他部门办理业务需要
20 分钟以上的在该部门《业务办
理签到表》(附件 3)签到;各业务单位(包括仓库等)打印该签到表在明显位置放置,本月 31 日前到各业务单位进行检查。
上班期间到厂外办理业务的,外出前填写《山东常林机械集团员工出勤证明单》(附件 2)写明为何事外出、外出时间及预计返回时间。
3、上下班刷卡:
员工上下班按规定刷卡,刷卡无拍照(如附件
1)罚款 50 元;
无故不刷卡、代刷卡罚款 50-100
元。
4、其他: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旷工一天以内的罚款
50 元-100 元。
工作时间内串岗、闲聊、干私活、下棋、打牌、玩游戏的罚款
50 元-100 元。
不履行请假手续而自行休息的罚款
200 元。
5、具体未尽处罚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奖惩条例》为准。在查岗过程中发现员工不在岗,且无请假条、出勤证明单、无去向说明或无业务办理签到,如果当天有刷卡记录以上情况之一的视为串岗,如果该
员工当天无刷卡记录视为旷工。
部门负责人是部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须做好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杜绝包庇员工、徇私舞弊等行为,督促员工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篇二:关于正式实施指纹考勤和处罚制度规定的通知】
公司关于正式实施指纹考勤和处罚制度规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员工劳动纪律,规范考勤制度,并根据公司
实施指纹考勤以来的运作情况,年 月 日经公司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实施指纹考勤处罚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班指纹考勤时间:
夏季:上午上班: 7: 00—7:50 时 下午上班: 2: 00—3: 00 时 春
秋:上午上班: 7:00—7:50 时 下午上班: 2:00—2: 30 时 冬季:
上午上班: 7: 00—7:50 时 下午上班: 1:30—2:30 时
其它时间录制无效,请员工严格执行上下班作息时间,目前实施指纹考勤只限上班,下班为抽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已输入考勤机的指纹为考勤识别指纹,考勤时请务必用此指纹。
三、因公事外出或有事请假者:
1、 因公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指纹考勤者,请书面或打电话向您的
主管经理请假,由主管经理签字认可后,转办公室备案。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2、 因私事需要请假者,请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