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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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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梅花书斋 2021/12/9 文件大小:1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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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使用后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具必需由取适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集中处理单位统一搜集处理,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它任何单位搜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内,须有显著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员应用专用转运工具根据确定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该立即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品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搜集。少许药品性废物能够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留液等高危废物,应该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搜集处理。
五、使用过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具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需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无回收价值可放入专用搜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和其它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需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生活垃圾应根据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理,各科室产生污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排泄物应该根据国家要求严格消毒,达成国家要求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严禁在运输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加强监督,定时检验。
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一、建立污水处理专职人员,并须经专业培训,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污水检测等规章制度。
二、严格统计污水排放量、设施完好情况,包含投***系统运转是否正常,机电设备运转良好程度,多种构筑物尤其是地下部分是否渗漏,管件阀门是否渗漏等。
三、严格污水排放管理,尤其病区、传染病区和放射性物质所污染污水必需经过处理并符合相关要求。
四、定时进行对原污水、沉淀池、生化处理出水、接触池出水等日常检测,包含水量、水温、余***、PH值、大肠菌群数、肠道致病菌、蠕虫卵、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固体、溶解氧等。
五、建立污水处理技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