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青岛市卫生局文件青卫疾控字〔 2011 〕 8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猩红热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卫生局, 局属及驻青各医疗卫生机构,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猩红热为A 群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发病年龄以 3~8 岁儿童为主。根据近年来疫情的周期性特点, 今年猩红热疫情正处于高发年份, 报告发病水平较高, 已超过去年同期的 4 倍多, 个别托幼机构和小学还出现了聚集性发病现象, 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该病目前尚无疫苗可预防, 为有效预防控制猩红热的发生, 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望认真贯彻落实。一、充分认识当前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当前我市猩红热疫情上升较快,防治不当极易引起暴发流行,危害幼儿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各区、市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从构建和谐社会,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 切实加强对猩红热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 扎扎实实落实各项综合性防治措施, 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二、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加强疫情报告和网络直报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缓报、瞒报和漏报疫情, 保证疫情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及时审核疫情报告卡片, 随时掌握辖区猩红热疫情发病和疫情网络直报情况, 一旦发现疫情动态异常, 特别是出现学校集中发病现象, 要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并采取相应措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分析全市的疫情动态, 不断完善防治工作策略和措施, 做好技术指导。三、及时核实、有效处置疫情各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立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队伍的值班和听班制度, 接到猩红热的疫情报告, 特别是发现学校出现集中发病现象, 要立即赶赴现场, 开展个案流调, 逐个核实诊断, 指导学校做好隔离、消毒、健康教育等工作。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各区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猩红热防治知识宣传, 提高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