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技术委员会章程 1 总则 为进一步激发莱芜市泰山焦化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焦化公司)技术创新活力,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氛围与机制, 保证泰山焦化公司技术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章程。 2 技术委员会的宗旨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的科技政策、法规,紧紧围绕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提升,以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高新技术发展、高精尖产品研发为总抓手,积极推进关键性、支撑性和共性技术的进步与开展,为公司技术发展与技术决策服务。 3 职责 制定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参与研究课题项目论证、项目立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制定。 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并对项目开发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性意见、建议。 组织有关课题人员进行项目的开展、实施和成果的整理工作。 定期召开技术委员会会议,评价课题阶段性成果,并作出科学判断。 技术委员会成员要遵守中心章程,严守技术秘密。 4 组织机构 技术委员会是以公司经理为主任,技术、生产、销售和财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中心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 技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技术中心办公室。 技术委员会设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技术中心主任提名,报经理批准;秘书长由技术委员会主任任命, 副秘书长, 由秘书长提名, 经技术委员会通过, 报技术委员会主任批准;技术委员会委员,由各单位推荐报秘书处,秘书处汇总报技术委员会讨论通过产生, 由技术中心主任批准聘任,每届任期二年,报秘书处备案。 技术委员会的组成应以科研、生产、检测等方面的科技人员为主体,委员应是在本专业技术领域中有较高造诣,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具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根据工作需要,技术委员会可设立专题工作组,负责专题工作。由秘书处直接协调管理。 与本公司具有长期协作关系单位中的技术专家,由秘书处提请技术委员会通过后,可吸收为本公司技术委员会成员, 聘期为一年, 期满后可根据具体情况再续聘, 同时纳入技术中心专家库,成为公司专家人员。 5 工作制度 技术委员会会议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召开,由技术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并就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抄送相关单位。 技术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一次,一年不得少于二次;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列席参加技术委员会会议。 当需要召开专题会议时,应事前向秘书处申请,报技术委员会主任批准召开。 技术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成员时,秘书处要及时提出人员调整申请,经技术委员会通过,报技术中心主任批准后,进行调整。 技术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或活动时,应向秘书处以书面形式委托代表参加或直接报请缺度。 6 秘书处工作职责 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主要工作职责 提出公司年度科技工作计划,报送技术委员会进行协调。 组织各单位起草科技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进行科技工作计划的审查; 负责与技术委员会相关的文件资料档案的存档管理工作; 负